《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300字
这本书没有像之前看《活着》这本痛心,难以释怀,还有惋惜。《许三观卖血记》前部分平淡无奇,写许三观卖血娶妻生子,中间有插出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也闹了几出事。一乐把别人家的孩子砸破脑袋送去医院,许三观不愿意为这个不是自己亲生儿子闯出的祸而承担责任,亲爹何大勇更是无动于衷,最后被伤孩子的家长只好搬走家里的家具,几年积累下的心血就这样付之东流,无奈之下又一次卖血,才把属于自己家的东西给赎回来。印象还比较深的就是那年缺粮,吃了几个月的稀玉米粥,于是许三观卖血让家里人去饭馆吃阳春面,由于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又当了这么多年的乌龟,自然是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用,于是拿出五毛钱给一乐去买红薯吃,然而卖红薯老板有点欺负小孩给了他一个小的。虽然说大人吃大,小孩吃小,但是这个还没有巴掌大的红薯怎么够十岁(年龄有点忘)一乐饥肠辘辘的肠胃。一乐还觉得饿,眼泪不禁流下来,就去饭馆找父亲他们,他也想吃面条。在过去的路程中,他告诉自己不能跑,跑了就更饿了,后面去饭馆时他们已经回去了,他回去后告诉母亲自己很饿,母亲说睡一觉就不会觉得饿了,此时此刻他们刚吃完面条哪里能体会一乐的饥饿感。此处描写把一乐饥饿的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心生怜悯,这个可怜的孩子没有任何错,却要遭受这般的待遇忍受这样的委屈。第二天又是主动去认何大勇为亲爹,面对何大勇的绝情和她夫人的破口大骂一直哭到城西,一路上见人就说只要你带我去吃面我就认你做亲爹,这个缺乏父爱的孩子,看着就让人揪心。但是值得玩味的是,这个父亲后面终于认他,对他也百般好,与后面一乐在农村插队患严重肝炎隔三五天献血形成鲜明对比,还差点把命搭上。父爱如山,可见这位父亲是善良的,其实从开头很早就能体现,后面这段的描写只是把这种无私的父爱推向到高潮。
许三观本身就是善良之人,从对自己的孩子,妻子还有仇人何大勇等等都能深深感受出。余华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局比《活着》这本美好,但同时也有令人心寒之处,就是得知自己老了血不能买了在大街上哭,而自己的几个孩子竟然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而有点责备(透过言语能感受出)。想起当年遇事要钱时就是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才一次又一次的化解困难,所以做人就是不能忘本。许三观如此,你我更是如此。
本书没有过于华丽的描写,但是往往有时候实而不华的文字更能恰好的体现文中所要表现的真挚情感,刻画的入木三分,能完全揪住读者们的心,让读者心情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文中还有一段二乐队长来家中吃晚饭,此处的描写也把中国庸俗,腐败的酒桌文化暴露的一览无余。
我很喜欢以文革时期为背景的小说作品,那时候大家都是一穷二白,饥饿难耐,大家无利所图,都是一起互相搀扶的度过那十年的艰苦岁月,表达的所有情感都很朴实却又真挚。试想现在的今时今日,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太多的目的性,功利化。表面毕恭毕敬,和颜欢笑,背地却是违背伦理道理,丧心病狂,不择手段。我们忘记了初心变得唯利是图,在处处人心薄凉的社会,一份真真切切的感情显得是有多么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