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读后感_1600字
《高兴》读后感1600字
“满天的星星,你要找哪一颗?”
书中提到了一个数据,在那个年代,西安城里的拾荒者有15万左右!
这是一本描写改革开放初期,一批进城拾荒者生活的故事。
就像贾平凹一贯的作品,讲诉的是农民的故事,表达了他对农民的关注。
贾平凹本身也是农村出身,他的骨子里有着对农民的亲近和怜悯,他深知农民生活的贫困和艰苦,而农民的生活也是他灵感的来源。
《高兴》不单单是一本长篇小说,它更像是一部纪录片,跟随着贾平凹的镜头,这批拾荒者的生活被真实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为了写好这本书,贾平凹不停地钻进西安市里的偏僻的小巷道,与拾荒者同吃同住,收集最真实的素材。
刘高兴是本书的主角,在他心中,来到西安市,他就是西安人,这个城市属于别人,也属于他。他来到城里拾破烂,也同时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肾。他坚信自己的肾被装进了一个西安人的身体。他认为那也是另一个自己。他把肾作为一个寄托,强化着自己和西安城的一种联系,想象着自己的肾是西安的肾,自己似乎也就是纯正的西安人了。
刘高兴把肾给了西安城,在西安的大街小巷奔波穿梭,“西安市的小道小巷,没有他摸不清的”。他有着一种信念,似乎自己了解了西安,西安就会接纳了自己。所以,他的言行举止都要像一个西安人,他的一生都在向西安城寻求存在感和认同感。
他的家乡——商州,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农村的一个缩影。农村把土地让给了城市,方便城市容纳城市不断膨胀的人口。国家征集了土地修路,发展交通,建立工厂,然而那些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当了半辈子庄稼汉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却看不到前方的谋生之路在哪。
对于农民来说,城市里遍地都是钱,所以他们选择离开农村,进城谋生。他们可以一天一顿饭,天天稀粥糊苞谷,他们可以一年一身衣,鞋子烂得露出黑黑的趾甲,他们为了一斤破烂多收一分钱可以与卖主讨价还价,他们生活在城市里最不起眼的阴暗角落,因为他们对城市的灯光和人群无所适从…然而即使如此,每年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务工者依然只多不少,这是国家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无奈之举,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然而他们是否会被城市接纳?他们真的能挣到钱让家庭富裕起来吗?大量人群涌入城市以后,城市发展拥有了充足低廉的劳动力,城市一天比一天干净整洁,城里人变得越来越自信,那农村怎么办呢?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呢?城市吞并了农村,农村为城市发展让步,而农村人永远融合不了城市,农村人最后失去了家乡,也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像是小说最开头的场景,高兴背着五富的尸体,一心要回到商州,因为五富说过,如果把他在西安火化了,他怕自己寻不到回家的路。商州如此之穷困,但是那个穷困的地方,有五富的家,有他的老婆和孩子,还有他没时间回去收的麦子。
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五富担心麦收的时候,自己老婆一个人没力气,麦子收不及。高兴为了开解他郁闷的心情,带着他来到城郊的麦地里,尽情地在麦地里撒欢了一把,双手捻去了麦壳子,品尝了新麦的滋味。
这群拾荒者把自己的血,泪,汗甚至命都留给了西安城,而西安可能永远都不知道有他们存在过。他们永远窝在属于他们的破烂巷,煤矿厂,光鲜华丽的大唐芙蓉园,高楼大厦与他们之间永远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有古老的城墙似乎可以给予他们一丝亲切。就像文中描述的“一盆洋葱头中突然放进了一个土豆”“即使我们穿上最好的衣服,走路使劲昂着头,挺直腰,伸长腿,可依然觉得格格不入。”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伟大的作品,没有华丽堆砌的词藻,没有神圣到不可想象的伟大事迹,它从生活中来,描述着最不引人注目的一群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效应,它唤起了人们对农民工生活和心理的关注。就像是一盏聚光灯,让隐藏在城市角角落落的底层农民工的真实生活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只有具有悲天悯人情怀的作者,才愿意把眼睛往下看,看到那些贫苦人的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