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_读后感_1300字
《刀锋》_读后感1300字
从未接连看完一个作家的多本长篇,毛姆是第一个。
深夜是一个人idea最多最“丰满”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最感性的时候,在一个这么浪漫的七夕节日里终于读完了毛姆最有名的长篇中的最后一本《刀锋》,总觉得该写点什么以示我也算个毛姆的一个假粉丝。
我经常和身边的朋友说,前段时间去尼泊尔去的非常有意义,这个有意义的地方就在于尼泊尔这个在我看来贫穷落后的国家,一下子把我拉回到了中国几十年前所历经过的而我未经历过的发展阶段,其中有一点我一直在思考的也是毛姆的作品之中一直贯穿的就是关于人生该怎么样活着,关于怎么样活出有意义的人生,关于活着有没有意义的主题。
毛姆说“人生是一席随意编织的波斯地毯,随机而没有意义”,从《人性的枷锁》中菲利普对于克朗肖赠送的波斯地毯的反复琢磨思考,到《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克兰抛妻弃子放弃优越富足的生活去追寻自己的理想,到《面纱》中凯蒂前后经历生死存亡后对理想、现实的认知变化,再到如今《刀锋》中拉里苦寻一生都在寻找的真相。毛姆的故事从来都是穿插着爱情,但也从来都与爱情无关,最终落脚点都是内心深处那一抹最初的人性,也即是最终的人生历程。
人们常说“除却生死无大事”,也就是当你直面生死的时候你的内心总不会波澜不惊、镇定自若,而这也正是我去尼泊尔烧尸庙时候想到的“所谓生死”。一排排的尸体在你面前被包裹着火烧到时候,贵族尸体与贫民尸体分开烧的时候,烧尸后被抛尸在河流上游与河流下游的时候。从一方面来说,你会思考该怎样活着;从另一方面来说,你很难不去想这一生该怎么过才能死后“死得其所”。
以前我总觉得毛姆的作品没有高度,文字没有深度。他不像茨威格、钱钟书那样能把同样的一件事的叙述描写转换成一种更高级的写法,让人惊呼原来文字是可以这样运用的一件事情;也不像马尔克斯那样把作品以宏阔的视角展现给读者,给人以震撼。但当几本书读完,想法却是在变的。毛姆的一些作品中掺杂充斥着许多从未接触过的剧作家、诗人、宗教等,读起来不通顺、很晦涩,慢慢也觉得还是自己知识储备太少,也反映出作者文化素养深厚。
毛姆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也是一个很善于用幽默诙谐的文字去讥讽、揭露人性与生活中丑恶的人,随之却又会给人以温柔的出场人设。除了《月亮与六便士》一书是天才的简史,其他几本书都可更多的算作是普通人的写照,而又以《人性的枷锁》为之最。
《刀锋》读完,似乎看到了拉里身上斯特里克兰的影子,一个为了理想,一个为了探寻人生的意义。总有一些人不被世人所理解,他们也不需要被理解,能迈出勇敢的步伐去追寻自己想到的东西,正如之前看到一段话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时间是一把利刃,最终会把每个人雕刻成自己潜意识里以为正确的样子。人生漫长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或许正如毛姆所讲“我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也或许如他所说”我觉得你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海边的卡夫卡》中有句我很喜欢的话,我想放在作为结束语:“可是我还没明白活着的意义”“看画,听风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