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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600字

2019-09-08 20:15:04 读后感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600字

这本书给了三颗星。怎么说呢,一本小说看完的那刻,除了对人物结局的大致情况了解了,却未能产生深刻的共鸣,或者至少是那种急着想说点什么的冲动,在我看来,似乎就不是很满意的。当然也有可能是时代背景的原因。严歌苓的芳华离我们虽然不远,但那个特定时期的社会文化氛围,对我们这代人而言太过陌生。

于是晾了几天,想借此来回顾反省下,期间也搜索了严歌苓的有关事迹。1970年,严歌苓考入成都军区文工团,成为一名跳红色芭蕾舞的演员;1979年她又主动请缨赶赴对越自卫反击战前线,成为一名战地记者。由此看来,小说中两个最主要的时代背景(文革和对越自卫反击战)大抵都是她亲身经历的,那么感受应该是真实而刻骨的。只是这两个背景都有点敏感,于是写起来有点克制。为了这种克制,书虽然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写的,但总的视角是冷静的,旁观的。因此“我”的父亲在做了好多年的阶级敌人被平反后,作者只是用了一句“逆境让爸爸这样的人学庸俗,学拉拉扯扯,正是这一点让我心酸”。轻描淡写得很。我问过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真正痛过的大抵不愿意提起了;而当时正年轻的那些人,比如像作者这个年纪的人,因为年轻,除了一点荒唐和吵闹的印象,似乎也说不出更多的记忆来。当然,从这个角度看,或许真的因为作者还太年轻,13岁不到的年纪,又是进入了文工团这样一个在那个时候相对单纯的环境里。因此,能感到心酸,已然是时代给予那个年纪留下的早熟的印记了。同一个时代,在不同人的眼里和记忆里,确实有太大的不同,于是真相才变得难以探寻,正如作者说的“记忆本身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成长,故事存在那里面,跟着一块活,一块成长,于是就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人在记忆的成长中,慢慢的接纳自己,渐渐与自己和解,和解了以后,那些痛就没那么痛了。于是青春里的哭也成了笑。当然,那是我们这代出生于和平发展的年代的人感觉。对于《芳华》里的人,有些痛成为了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疤和遗憾。比如刘峰。

关于当时的“我们”对刘峰触摸事件的控诉以及由此导致的刘峰后来的下场。“我”在反思里认为,是因为人性里的卑劣,是自我嫌恶和自我憎恨,是那种与生俱来的自私,导致了那个时候的人对刘峰这样的好人的不信任。刘峰他太好了,太无私了,以至于在触摸事件以前,大家几乎都找不到他的缺点,他像一面透明的镜子一样,会让所有人都显出丑陋来。因此大家崇拜他又憎恨他,信任他又怀疑他,直到忽然发现他竟然也像个人一样——有情欲,这种“粗俗不堪”的情欲怎么能在他这样的人身上发生。因此林丁丁才会喊出“救命”,虽然她清楚的知道,刘峰没有对她做太过分的事情,也并没有夸张的描述刘峰的所作所为,但是她就是不能接受,谁都可以追求她,谁都可以有爱欲,唯独刘峰不行,像神一样的刘峰不行。林丁丁不能原谅他,大家也不能原谅他。这现在看起来多么荒唐,可是在那个禁欲的时代里,有着太多对人性的压抑和扭曲,这或许也是作者在反省中想探究的。只是,我赞成这个观点,但是对于那个时代,却并不觉得完全是人性的驱使。虽然荒诞,但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下走出来的人,大抵还是单纯善良的,物质的普遍贫乏,没有造成太大的差距和分化,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性和依存度也相对比较高,绝大多数的人都同样生存和祈求温饱的边缘挣扎,没有那么多恶可以被激发和释放,有的顶多是时代给予的一种群盲意识,是一种在今天看来很愚蠢的文化集体认同。我总觉得是这种群盲,将刘峰拉上审判台,给他悲剧的人生撕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

人性里有阴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自知。在一个讲究集体的时代里,我们要警惕群盲给自己带来的伤害,更要警惕自己也陷入那种盲目跟风的状态里。而在一个尊重个体的时代里,我们依然要警惕这种群盲流,警惕动不动的谴责和谩骂,警惕隔着网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扮演着永远好人的那种痛快给自己带来的刺激和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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