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