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9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900字
芳华
首先不是什么小说都能自以为理解的,这本书被我看失败了。看完以后尽管很努力想学习什么,想判断什么,想表达什么,都化作一声声叹息:哎,我要是《芳华》的林丁丁或萧穗子或者随便一个人,我也会背叛善良的刘峰。我要是《追风筝的人》的少爷我也会伤害哈桑的。不自觉的,我就会把《芳华》中雷锋般的刘峰和胡赛尼笔下的哈桑联系起来,仿佛他们都在诉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却不合适的想“人情交际,不患无私,只患无欲,能偿还的,方能承受。”
就是这样自然的,我能把同情,善意,甚至崇拜都给好人,但是怎么会去爱上好人,平凡的好人?尤其是在二十一二三的芳华年纪,人品事实上有什么用?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这时候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千万年前该跟骏马一并儿,同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可生活中道理都在那:平凡是最幸福的事情,大幸福创造不出来,小幸福天天发生,有什么不好呢?可我们不能了解有什么办法?当初的你吝啬让平凡的好人爱,现在你就是热诚情愿的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爱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当时神圣什么?
写到这我又有点分裂了,难不成不能吝啬自己点,也可以把感动当成爱,把别人对自己好当成爱,用爱偿还爱,这样子好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子就没有那个善良圣洁的刘峰一生的故事了,就没有那些说别人坏话的一群有眼不识“好人”的叛徒了。或许我也无法正识自身的世俗邪恶了:原来《杀死一只知更鸟》并不是只发生在哈珀·李 笔下的种族不平等,就连在普普通通的人中,我们一不小心就杀死了一只知更鸟。这只知更鸟就是刘峰,或者和刘峰一样的善良却平凡的人。
1.说道刘峰,他被每个人麻烦,还找来“括弧”那样的残废孩子麻烦他自己,时刻准备着帮别人的大忙小忙,琐碎到被絮里捞针的忙,他都那么当真地帮,我们看着他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可的确忽视了他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
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他,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可这样一个“好人”,自始至终没人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出蛛丝马迹。刘峰终于“露陷了”。他跟林丁丁表白了,并且“触摸”了林丁丁,可不得不承认刘峰的表白是动人的呀:“就是想等你入了党再跟你提。怕影响你进步。”啊,果真影响了林丁丁进步了吧,林丁丁一声“救命”,就把那个会爱的刘峰杀死了。刘峰想到平时我如何待你们,可你们对我的真情呢,哪怕给予一点点承认,一点点尊重,都不行,你们就要叫“救命”!就要口诛笔伐,置于死地而后快,睁着批评发言当光荣神圣的模范标兵。后来当刘峰受伤倒在血泊里,他想起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林丁丁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自此后没有人能救活那个会爱的刘峰,小嫚也救不活。
2.小曼她有什么好写的呢,严歌苓竟然给了她那么多笔墨,就算写出来我也觉得我要做林丁丁,我并不想做小曼。但是我尽管不愿承认,事实是林丁丁不如何小曼。虽然何小曼惊人的发量让她跟狮子一样,不像林丁丁像个瓷娃娃一样,走几步路也要起泡,何小曼是她也太不争气,她在冷水里泡了足足一小时,自身的三十六度五把半盆冷水都泡温热了,都可以不感冒不发烧。从她爸爸想不开到她妈妈几乎忽略她时,从她离开家庭满心欢喜的去到文工团到被人歧视开始,她拿海绵垫成假胸到用温度计作弊假装发烧时,她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刘峰一贯的好与善良这类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变成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小嫚曾经过失望的沧海,遇见第一个岛屿,就登陆了。小嫚是所有人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但是会爱的刘峰,只在他想起他的小林,梦见他的小林的时候才复活一下。没有人能救活那个会爱的刘峰,小嫚知道,包括她,也救不活。
这段故事很伤感,但是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没有一个选择不合情理,没有一个反应不自然。
一个能工巧匠刘峰,一个翻绝活儿跟斗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刘峰。善良平凡的刘峰,是好使唤的刘峰。但平凡却误了他一生,没有了林丁丁,他便老实巴交的任由爱情杀死,于是小曼怎么也兜转不到他的岛屿上。
哎,这如何让我对这本小说爱不上,恨不得呢,我甚至有那股看完《活着》那种冤屈!《活着》我还能怪怪那个文革时代的荒谬,献血把人抽死了,生孩子生死了,吃饭撑死了…可这本书我只觉得冤屈,却无处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