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的优雅读后感1000字(3)篇

《刺猬的优雅》| 我们都是孤独家不算书评,就谈点感受假如人生不曾相识,人与人之间的认知,不过是基于职业标签。那么日复一日的奔波,即使让我们看起来很富有,但夜深时依旧感到一无所有。于是孤独变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隐匿地完美无缺的习惯。“good job”翻译过来其实是“孤独家”,仅此而已。每个人都是一名出色的孤独家,在声乐奏起时口型完美配合,在暮色降临时懂得用万家灯火渲染,甚至自己都沉溺于扮演这世俗背景下的角色。但喧嚣退去,夜深如墨时,如同少年挣破人皮变身狼人,菜市场剁猪肉的老板也看沈从文和郭沫若,寡言少语的保安大爷对励志演说游刃有余,楼下不讲究的粗陋女房东熟读世界文学.......勒妮就是这样。言语粗俗,不修边幅,看电视喜欢将音量调得很大,和一只爪子可以发出恶臭,名叫的列夫猫相伴。这一切和人们印象中女房东该有的特征都符合了,这很正常。但谁也不知道肥猫的名字“列夫”,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列夫”,并不是我们平常说的“来福”。这世界的规则和消除游戏有几分相似,只有完美匹配的双方,才有资格产生碰撞。好像从一开始就有人设定好了一样,人们都无形地遵从。勒妮也谨慎地遵从着这世界的规则,粗陋女房东形象塑造地很成功,来往的人们都从未识破过,也没有人会有兴趣去识破。原来的我觉得这种行为很酷,导致有段时间也想成为一个女房东。不必因为思维的差异而争辩,不必因为认知层面不同而不被理解,一杯浓茶,一张可以让身体深陷的沙发, 关上房门畅游这片知识的海,如此美妙。但我后来打破了这种想法,因为我之前考虑的只是“中间部分”。论初衷,我是因为对知识的渴求还是想要逃避现世;论结果,我想要将我的所学所思沉淀为何物?我没想过。没有开始和结果的事就是对生活耍流氓。这样一来,问题就要重新思考了。论初衷,选择“逃避现世”的孤独家纯粹是自我消亡,那我当然选择对知识的渴求。你也许会说这是自我催眠,我不会否认,真实的初衷本来就是要被催眠的。正如前两天刷微文看到的这句话,说的真应景:“我没有初心,我的初心就是想躺着,千万别跟我说勿忘初心,我正奋斗呢,你一劝,当场就躺下了”那勒妮的初心呢?她的内心优雅地无以复加,但这谁也不知道,只相信眼里映出的“刺猬”模样,直到与小津先生的相遇。一句脱口而出的名言,与作为一个出色女房东该有的浅薄学识相悖,而这与同在一个频率的人却发生了共振。书中关于那一刻勒妮的心理描述很贴切:“没错,我发誓,我颤抖了”。因为孤独太久而惶恐,因为怕破坏这世界的规则而慌乱,但台风有中心地带,人生也该如此。勒妮与小津先生在影片中交集更多的是基于精神层面,一种透过学识与思想的碰撞。拥有共同频率的孤独家们也是这样,这不关乎年龄、外表、经济等一切外在因素,是我们想要隐藏,想要保护的一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只能在孤独中享有。不光是勒妮,还有帕里埃,小津先生,他们都是,幸运的是他们相遇并相识了。在这个过程中,勒妮才找到她想要的“结果”。关于后续我不过多阐述了,那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所以再次回到我原先的问题,初衷我可以确定,但关于“结果”我不能给出答案,因为假设是功利性的,那只需要让世俗的一面披荆斩棘去达成,而真正的答案不是我所能预料地到的,它只会在刚好的时候出现。孤独家们,准备好被揭穿吧,你不会孤军奋战。
刺猬的优雅读后感1000字 第(2)篇今天看完了《刺猬的优雅》,感觉以前好像也遇到过此类人,虽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是文化修养极高,故事结局悲喜参半,内心描写细腻而又饱满,对于一词goodman翻译为孤独人,很有内涵,是一个有味道的意译。54岁的勒妮-(米歇尔太太,也就是勒妮)她的外表是一位穷苦臃肿丑陋的门房,但是她自小酷爱艺术、哲学、音乐、电影和书籍。她喜欢托尔斯泰,她有一只叫着“列夫”的胖乎乎的猫咪。女孩帕洛玛,,她预谋在13岁的生日那天自杀并烧毁整个家。而在死之前,她一直在写《深刻思想》和《世界运动日志》,类似日记似的遗言。米歇尔太太,也就是勒妮,她有着刺猬的优雅,她只是擅于把自己伪装成一只邋遢无知的刺猬,但是她的内心却是一位爱憎分明、善良的、孜孜不倦的艺术追求者。艺术不分贵贱,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身份以及被归类为的阶级,贫富之间的差距和姐姐的不幸遭遇,让勒妮与上流社会早早就划清了界限。她蜗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娱自乐,她有最好的闺蜜曼努埃拉。如果不是小津格郎的意外闯入她平静的生活,或许这只隐居洞穴里的刺猬,一辈子只能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平凡的扫地僧,而看不到她登峰造极的武功。看到聪明的勒妮和真诚的格郎交锋的那一段,简直是忍俊不禁,她不过是剪了一个发型,居然是贴着墙皮溜回家,这只可爱的刺猬,真叫人笑得肚子疼。勒妮小心翼翼地伪装,在格郎的诚心诚意之下,防不胜防,她终于卸下防备,接受这位和善高雅的知心朋友。所有的手足无措都变得天真可爱,这份迟来的尊重和友谊,显得难能可贵。尤其是,当她收拾过后和格郎走在一起,居然没被熟人认出来,这一幕,让人既欣慰又心疼。想起那个穿水晶鞋的灰姑娘,人们只看衣服去认人,没有人知道皮囊包裹下的内心,除了格朗。灰姑娘遇到王子,也许从此以后就是步入幸福的殿堂,可是妙莉叶·芭贝里的《刺猬的优雅》里,她让这只快要获得幸福的刺猬意外被车撞死,勒妮的死,让帕洛玛获得了新生,这个曾经一心求死的富家女孩,到最后,她突然顿悟以前的自己只是活在自己封闭的小世界里,以后她可以关注另一个更丰富的世界,这个世界聚集着她的同类人。妙莉叶·芭贝里的文字诙谐细腻,勒妮的过度紧张,一度让人捧腹大笑,可是,我发现在笑的背后,渐渐渗出了眼泪来。这只倔强的刺猬,她之前的种种经历,都印证着她需要通过伪装来保护自己。City~Le dimanche 07.janvier.2018n
刺猬的优雅读后感1000字 第(3)篇相貌丑陋性格暴躁的老门房荷妮其实是个内心柔软而博学的伪装者,出身富裕的天才叛逆少女帕洛玛看透了世界的虚伪,打算在13岁生日那天自杀,而她从未间断对生命的思考。她们像是刺猬,很喜欢里面那句“性喜孤独,优雅的无以复加”,让自己封闭在无人之境,却有着非凡的优雅。而这一切因为小津格朗先生的到来使她们的生活发生了变化,他们是相同的,他看透了生活,他们又是不同的,因为他明白以何种方式去生活。他真诚且不虚伪,能平等温柔的对待身边的每个人,他使荷妮卸下伪装,打开了心扉,他也使帕洛玛不会再想去自杀,有了活下去的方式。他们看透世间的种种虚伪与丑陋,却依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与优雅。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本书于我来说是本灵魂读物,希望再读时能有不同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