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正式版】
工程建设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正式版】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挂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严格审核挂靠人的基本经营资料,该个人(企业)身份证(已年检的营业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人员上岗资格证、)、相关资质证书、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留底备案。资信情况:近三年个人债务信用(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业务业绩、银行贷款情况等。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为履约保函、实物抵押、现金抵押、保证人担保等。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有关事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合作方式
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以甲方名义参加运动场地项目招投标,乙方对中标的项目独立运作,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投标过程中,乙方如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风险告知:挂靠协议双方“法律责任”应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经营中违法实施挂靠从而给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即民事责任。而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违反行政法,未经许可私自从事法律规定应当事先取得许可或者取得许可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出借等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当违法情形达到一定程度,从而触犯刑法时,应当受到刑事制裁,承担刑事责任。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提供甲方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人员资质证书等用于项目投标报名及投标时所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开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甲方提供商务部分所需资料,其它所有的投标文件由甲方协助乙方制作,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投标前的有关手续。
(三)甲方负责工程款的拨付,建设方拨付的工程款通过甲方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拨付给乙方,甲方拨给乙方的工程款应按比例分期扣除乙方应缴的管理费、欠交的税费和预留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返还给乙方。
(四)乙方负责工程项目的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负责投标过程的全部费用和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负责缴纳工程的各项税款,负责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原材料品牌及型号必须经过业主方确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逾期交工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建设方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价款的审计报告及时报送乙方,作为工程拨款的依据,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款证明,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应及时提供给甲方。
(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工程款拨付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对应的发票,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款证明,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应及时提供给甲方。工程竣工决算时,乙方应提供与工程总价款相等额的发票,如发生差额,乙方应承担差额部分的应缴税金。
风险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被挂靠方也会共同承担起法律纠纷,追究的是连带责任。
三、乙方承担下列费用
(一)报名费及标书制作费用________元,有中标服务费的由乙方承担;
(二)派出人员费用:投标时建造师到场费省内_____元/次,省外_____元/次;
(三)需要建造师证书押证的,证书使用费____元/天;
(四)需要委派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的,其工资报酬及食住行费用另行约定;
(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按建设方要求);
的投标保证金。
(六)质量保修期内的保证金(按建设方要求);
(七)项目管理费:_____万元以上(含______万元)的工程按总造价的____%,____万元以下(不含_____万元)的工程按总造价的_____%;
(八)各项税款: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个人)所得税(按工程实际应缴的全部税款)。
四、付款方式及相关约定
(一)乙方承诺在投标报名前向甲方支付报名费及标书制作费______元,在投标前向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按招标要求的数额),未中标的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如需建造师到达开标现场,须向甲方支付建造师出场费。
(二)项目中标后,乙方承担中标服务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由乙方打入甲方的账户,由甲方向建设方支付。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服务费后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乙方。
(三)签订施工合同前,如需要建造师证书押证的,乙方应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付清建造师证书使用费。如该项目建设方规定必须由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并负责现场施工的,应由乙方直接支付的项目经理的工资薪酬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文件予以确认。
(四)乙方应交的项目管理费按每次建设方拨入工程拨款占工程总价款的比例,在甲方拨付工程款时向乙方收取。在工程决算审计后工程款拨付至95%前,乙方应交齐甲方的管理费。
(五)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打入甲方帐户,由甲方向建设方支付,待工程通过决算及当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建设方返还甲方后,由甲方在三日内返还乙方。
(六)甲方收到建设方拨付的每笔工程款,在款到5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结清扣除相关款项(管理费等应缴甲方费用、应交未交税款、质保期保修金),经甲方财务人员审核后打入乙方帐户;乙方申请拨付工程款的同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并提供与收到款项等额的合理合法票据。
(七)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退还甲方账户5日内,甲方将保证金退至乙方指定账户。
(八)本工程的税金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自行缴纳,工程在外地甲方出具外出经营证的,按税务部门规定须在公司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由甲方代扣代缴,抵拨乙方的工程款。
五、保密的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作协议的任何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违反此项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违约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了本协议任何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书暗访友好协商另行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由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管理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挂靠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
1、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给被挂靠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有时完全可以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所收取的管理费可能远远不足以弥补所承担的损失。
2、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在项目实施中,如果挂靠人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购买材料合同和租赁等经营性合同,相关的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挂靠企业的商业信誉度更高,更容易获得供应商认同,因此,挂靠人往往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或者以其代理人(如××公司项目部经理等等)的身份对外签订合同,由此形成的对外债务,毫无疑问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然后再由被挂靠人向挂靠人追偿。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讲诚信的挂靠人正是利用这一点,恶意拖欠材料费、租赁费,甚至私刻印章骗取财物,给被挂靠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在法院判决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后,当被挂靠企业再向挂靠人行使追偿权时,也往往会因为前者的承担能力欠缺而落空。
3、对工期违约承担责任。
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是施工方的主要义务。如果实际施工人即挂靠人因其资金和管理跟不上导致工程拖期(这种情形经常发生),根据合同相对原则,其工期违约责任,有时责任金额是相当巨大的,将首先落在被挂靠企业头上。
4、民工工资及安全事故责任及由此招致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的损害。
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挂靠人往往会大量招聘建筑工人,虽然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可能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建筑工人的工资以及一切工伤事故均由挂靠人承担,但是此约定会因为违反劳动法律而归于无效,最后被挂靠企业仍为责任承担者。另外,更多的情况是挂靠人与建筑工人之间根本不会签任何合同,工人只知道自己在这个工地上班,直接招聘他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一旦拿不到工资,就只有找登记备案的工程承包人也就是被挂靠企业,被挂靠企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责任。民工的过激讨薪等行为还会损害被挂靠企业的社会形象。
需要着重提出的是:有很多建筑企业管理人士在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只要在合同上写明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挂靠人承担,自己就能够免责。实际上,这种约定不能对抗任何第三人。
5、管理费可能被没收。
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被挂靠企业的“非法所得”即指向挂靠人收取的管理费。
特别提醒:1、违法所得,对被挂靠方来说,指其收取的管理费及因挂靠获得的其他利益;2、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实行并处,按相关规定,罚款的上限可达工程造价的4%。
6、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此,被挂靠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如果在施工中监控不严,还会引发诉讼,影响以后投标时的资格审查;另外,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挂靠人当然难逃刑事制裁,但被挂靠企业资质可能被降低甚至被吊销,这对被挂靠企业来说就是灭顶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