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芳华》
《芳华》是一座青春冢。如果你已经过了季,就会时不时地在心中祭奠,用怀念、失落、悔恨、自嘲、骄傲……什么的。越老越是。
青春总是荒唐的。年轻人都有一种天真的残忍,“集体痛打个什么,人也好,狗也好,都是一种宣泄,也是一种狂欢。”就像雷又锋,昨天还是全军模范,公共好人,因为一次爱情的触碰,就被拉倒在地,踏上了无数脚。那些脚来自他曾经无私帮助过的战友们,他们心中怀着复杂的战栗,怀着脚踏英雄的莫名快感,将他踢出了剧团,也踢出了荣耀和光环。然后其实每个人都怀念他,都歉疚。还有那个有妈妈的孤儿小曼,被妈妈嫌弃,被继父和同母异父的弟妹嫌弃,也被剧团的所有年轻人嫌弃。小曼不会哭,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她就只能进精神病院。“大半个世纪都在讲人坏话,背地的,公开的,我们就这样成长和世故起来”。有时候很难说是故意的,还是不是故意的。
青春总是执拗的。事关内心,永难改变。残疾的雷又锋去南方谋生,卖盗版书、和失足女青年合伙过日子,他努力去融入这个新世界,却大败而归。“没有道德和法律的地方,人人都方便开采第一桶金”,可那不属于雷又锋,因为他是个好人。即便林丁丁的一声“救命啊”喊断了他的前程,也间接喊断了他一只手,可他心里还是供着她,哪怕身体和别人在一起。穗子和郝淑雯替他不值,“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可他不管。“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他心中的小林就永远定格在吃甜饼的时刻,成了他的小林,谁也无法取代,几经婚变的林丁丁不行,一心相许的沈小曼也不行,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劝说退伍兵丐维护军人的尊严和体面,差点被打死,没有半句怨言,因为他是个好人。这样的一个人,半生漂零,得癌症而死,谁说好人好运?
你也许会说是那个时代造的孽,扭曲了人性。是的,那时分青春被绑架了,成为成人世界熔炉中最激烈最炽热最蒙昧爆燃的外焰。不过只有那个时代吗?前溯几千年,后至今天,穷尽四海八荒,人性在何时何地不曾扭曲呢?只是可能从一种狂热变成另一种狂热,从政治口号变成金钱崇拜、成功渴望罢了。每代人都觉得自己这代最正常,老了才觉得不那么正常,但肯定觉得下一代更不正常。其实人性的扭曲,根本还是缘自人性自身,“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不仅仅是魅力,也可能是暴力。人性中的私心、安全感和从众心总是最好利用的工具,在某时某地,当被特别狂烈的事物点燃,就会放射出自己无法控制的、无法预料的火焰。
然而我们不必就此灰暗、恐惧。从茹毛饮血到现代文明,人性中始终有善的一面在辉耀、在指引、在强大。虽然它步履蹒跚、缓缓而来,却足以为躁动的生命照亮前程。人需要善,就像世界需要光明。所以人们有意无意地寻找雷又锋,即便他故意地躲起来,即便他最终病死了,人们都一直在寻找他。每一代人都曾经荒唐过、错过,但是每一代人也都执着过、真挚过,或者说至少有人代表大家执着和真挚过。除了塔尖上那些会被评说很久的人物之外,绝大多数人就是这样真实而又混沌地活过一世。穗子说“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你瞧,那一代人活得也不算糟,下一代人似乎过得更好,这也足可欣慰了。雷又锋的追悼会没有几个人参加,还因为时间不够匆匆让了位,连悼词都没念。不过相信没人忘得了他。也没人忘得了那鲜烈纠结的、最混账也最美好的花样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