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读后感_500字
2020-02-02 03:08:29 读后感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_读后感500字
看《芳华》的初衷是因为冯小刚的同名电影。其实客观来说这本书写的一般,“我”的存在在书中叙述时会出戏,再加上今天这个时代的描述,好处是看到了四十多年的人生变化,缺点是少了力道。我想冯小刚的电影只有70年代那一段 。
刘峰,我看完下来,最喜欢的是那段他在何小曼面前说林丁丁给他寄了照片,原来他也是虚荣的。一个因为“触摸”而改变人生轨迹的战士,我不知道他触摸的缘由是什么,是男性青春的荷尔蒙吗?还是大家说的人性,原来他也有阴暗的一面。被批斗下放划木连,上中越战场丢了一只手臂,我喜欢他在生命堪忧的时候把司机带去补给地,不过我想他不想活了的可能性更大。转业回乡去梆子剧团看大门,领了280元抚恤金。取了个老婆生了个女儿。之后南下去卖盗版书,老婆跟人跑了,和发廊妹过了两年。破产后,发廊妹不忠后回到北京在侄子公司做点杂事。最大的安慰和幸运是晚年在何小曼的照料下去世。
他就是鲁迅说的那句话“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作者自己在文中也说,刘峰就是大家都不敢批判自己,而找了个替罪羊来批判的人。
人物还有何小曼,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更喜欢小曼,这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记得她拆毛衣,上色,重新打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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