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子女抚养协议范本【标准版】
最新子女抚养协议范本【标准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关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问题成了双方的焦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和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由哪一方亲自抚养子女,双方都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这不仅是出于道德亲情,也是法律关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义务的要求。婚姻关系结束之后不对未成年子女尽教育抚养义务的,可能触犯遗弃罪。
甲、乙双方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抚养权
被扶养人,现年_______岁,经双方协商同意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抚养权归_______(甲/乙)方。
第二条、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______(甲/乙)方每月付给______(甲/乙)方_________元,用作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被抚养人大学毕业。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有些人认为抚养费仅包括日常生活开销的费用,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在约定抚养协议时,可以约定生活费应当支付的数额,教育费与医疗费凭票据父母平均分担。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作为参考,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②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③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三条、探望权
1、(甲/乙)________方对被抚养人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风险告知: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义务,而且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不只关乎抚养方的利益,还关乎非抚养方的利益,更关乎第三方即子女的利益。因此,对于这种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主要是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利益)的问题,协议当事人双方是无权任意约定和处置的。协议中探望权的具体内容约定应明确。在实务中,有许多协议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因此,在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可以在这方面多些具体的内容。比如双方也可以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等。
第四条、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第五条、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男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婚子女抚养的注意事项:
1、抚养费的数额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这里所谓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特殊情况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或者比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地降低比例。
2、给付抚养费的期限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1条和12条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包括两种:一种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另一种是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①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需要被抚养;
②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
3、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8、9条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包括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这里需注意的是一次性给付问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a、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
b、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c、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4、抚养费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