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土建屋面防水施工合同范本【标准版】
最新工程土建屋面防水施工合同范本【标准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土建施工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屋面防水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为预防欺诈问题,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建设施工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是否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如果对方委托代理人进行签约的,应当确认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乙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乙方正在施工的现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的________工程屋面防水分项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_____栋_____层框架结构的厂房, 屋面设计分为上人屋面、不上人屋面、有保温隔热层屋面,上人屋面防水层为40厚C30UEA补偿混凝土防层,不上人屋面防水层为3厚氯丁沥青防水涂,面刷银白色丙烯酸涂料二遍,有保温隔热层屋面防水层为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第二条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
1、内容:甲方现将________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的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发包给乙方施工。
2、工程用料:
防水卷材:采用“_____厂”的生产的“_____牌”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工具的包工方式,乙方所需的机械工具及小型用具、劳保用品要自备(指除井架、搅拌机、卷杨机、起重机以外的一切设备或工具,如:喷灯、刷子、滚筒、灰刀等工具和安全帽、安全带等劳保用品)。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约定了屋面防水施工合同的材料由承包方提供,即承包方在施工中包工包料(全包)。承包方所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第五条 合同价款
1、屋面防水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按屋面防水层展开面积_____元/M2(双层)计算(此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详见第六款),面积约_____m2(双层),合价约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不设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每月支付,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次月_____日前按审定工作量的_____%扣除工程预付款后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余下_____%待本项工种收尾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结清付清(即所有属于屋面防水工种的工作全部完成并清理现场后付清工资)。
3、零杂工:_____元/工日(必须服从临时安排工作)。
4、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单价按以上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计算。
第六条 工作范围
本合同所称的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为:
1、屋面基层清理并刷基层处理剂一道,铺二层3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包括屋面防水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
3、乙方自行解决住处、上下班交通工具、生活水电费。
第七条 质量要求
1、防水材料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资料齐全;
1、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合格要求;
2、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第八条 纪律制度
1、所有在工地的民工一律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不听从指挥的工人,处以罚款_____元/人次或清退出工地。如果班组长不执行施工员命令或施工途中翻吊价格的,未完成本项目工种要求结算的,对下属闹事民工不理不问不清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在本工地的施工资格,并按该班组已完成(达合格标准)的工程量_____%结算工资,余额不再支付,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所有进入厂区范围内(含施工现场、工人宿舍等)的民工均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格素质,不论在工作或休闲时、均不得随意喧哗、嘻闹、调戏或挑逗厂区工作人员,如有类似事件发生被厂方投诉的,甲方将直接追究其本人及所属班组的责任,不管事件影响程度轻重,一律在所属班组的总工资内扣罚_____元/人次,并交由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另行处理,希望组内民工互相监督。另外,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场、退场均须向厂区保安部门报交详细的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登记备案,并办理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工地内不得有偷窃、赌博、酗洒、打架行为,特别是不同班组在施工时相互不得发生冲突或群斗行为,如有此行为发生,双方均先各罚款1000元,经查清责任后再作严重处理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组内自筹饭堂,不准使用电炉,否则,处罚款_____元/次。
5、甲方要求乙方日工作人数不少于_____人,且保证按进度计划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工人或开夜班赶工,绝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否则罚款_____元;若罚款后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将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达合格标准)的_____%结算工资支付并清退离场。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有民工均应经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并掌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质量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施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2、工作时,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的,每被发现一人/次,扣罚乙方组内工资_____元。
3、在工作时,应时刻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和生产作业。所有民工在工地内,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的,_____元医药费以下的由乙方组内负责,_____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另外,甲方没有误工费补偿,特提醒各劳务队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材料、设备乱堆放一次扣罚_____元。材料堆放要求做到“谁做谁放、随做随清”,要设专人检查并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5、严格控制用电设施:乱接电罚款_____元,私自使用项目部禁止使用的电器被罚款所用电量的双倍价款。
6、宿舍、食堂管理有章可循,有专人管理,严禁将非工地人员带入宿舍。
7、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IGJ159-1999、严格执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理》等。
8、乙方的特殊工种和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持久有效的上岗证。
9、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设兼职安全员1至2名,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制定创建立文明安全工地计划,乙方还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否则项目部安排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的保障负责: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各专业技术外,还应最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乙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定位不合格,须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屋面防水施工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如果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赔索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签定生效期内,每一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如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起诉到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签订主体资格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
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在主体资格方面应当着重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其次,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从事合同业务的相关资质及目前的效力,特别是在特许行业和分包合同签订中更应注意。
(二)审查施工合同的内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责任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三)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多数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这些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期限等进行必要的审查,否则可能会发生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质疑。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部门或办事处是没有对外签约权力的,而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也需由法人授权。
(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
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
(五)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者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发包行为无效。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我方。
(六)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
大多数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签章。合同对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章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是自然人,则要求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签字应当清晰、完整。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对合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之间签合同时,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2、合同附件。要审查附件的内容是否与主合同一致,并应给与足够重视,要加盖相应印章以确认内容
3、签约时间和地点。合同落款处应当有签订的具体时间,并按要求填写签约地点,这关系到合同生效的时间、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纠纷解决方式等问题的确定,不可小视。
4、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题,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以及需签署的文件和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5、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
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等说法;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
“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等说法。无论采用哪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
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6、对工程进度拨款做出详细规定。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结算方式有紧密关系。通常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和竣工后一次性结算3种方式。
按月结算,即实行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该方式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低且风险不大的项目。
即划分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分段进行结算。由于此结算方式针对形象进度,一目了然,因此对于预防资金超付、多付,可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7、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故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以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8、运用担保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在合同中,可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若违约,应按天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3%,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