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本【标准版】
最新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本【标准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为预防欺诈问题,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如果对方委托代理人进行签约的,应当核实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承包方正在施工的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承包方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4、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施工准备
1.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乙方施工准备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甲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1、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2、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3、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风险告知:合同中对于材料提供的约定,既有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也有发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的形式,可由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自行选择。在由承包方提供材料时,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4、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建设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在建设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风险告知: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签订主体资格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
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在主体资格方面应当着重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其次,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从事合同业务的相关资质及目前的效力,特别是在特许行业和分包合同签订中更应注意。
二、审查施工合同的内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条款之间不能出现矛盾。合同条款的明确性是指用词用语要到达当事人无需再进一步协商的程度;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责任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三、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多数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这些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期限等进行必要的审查,否则可能会发生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质疑。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部门或办事处是没有对外签约权力的,而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也需由法人授权。
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
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
五、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者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发包行为无效。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我方。
六、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
大多数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签章。合同对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章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是自然人,则要求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签字应当清晰、完整。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对合同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之间签合同时,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2、合同附件。要审查附件的内容是否与主合同一致,并应给与足够重视,要加盖相应印章以确认内容
3、签约时间和地点。合同落款处应当有签订的具体时间,并按要求填写签约地点,这关系到合同生效的时间、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纠纷解决方式等问题的确定,不可小视。
4、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等。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题,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以及需签署的文件和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5、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
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等说法;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等说法。无论采用哪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6、对工程进度拨款做出详细规定。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结算方式有紧密关系。通常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和竣工后一次性结算3种方式。
按月结算,即实行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该方式适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低且风险不大的项目。
即划分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分段进行结算。由于此结算方式针对形象进度,一目了然,因此对于预防资金超付、多付,可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7、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故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以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8、运用担保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在合同中,可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若违约,应按天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的3%,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