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样本【通用版】
房屋装修合同样本【通用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为预防欺诈问题,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如果对方是委托代理人进行签约的,应当确定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承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4、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b类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c类为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风险告知:在由承包方提供材料时,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1.5、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费为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1.6、 工程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工程期限为: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按(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执行。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3.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5.2、项目变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项目,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办理签证,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结算的依据。
5.3、因甲方提出设计或项目变更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6.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6.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在装修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8.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8.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九条 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风险告识:保修责任的起算。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您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个取暖季。
另外,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最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要验明合同当事人身份,要写清居室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不可含糊;关于定金及违约责任问题,在此须说明,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