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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读书笔记1000字(3)篇

2019-07-10 06:23:37 读书笔记
香水
作者:帕·聚斯金德
格雷诺耶出生在巴黎最臭的鱼市上。他天生没有体味,而嗅觉却异常灵敏。长大后他成了巴黎一香水大师的学徒,从而也渐渐产生了用香水征服世界的野心。一天,他发现一少女的气味令人着迷,无意中杀死了该少女,并嗅光了她的体香。之后,他先后杀死了26个少女,萃取了她们的体昧,并蒸馏出神奇的香水。当他的罪行败露,被押赴刑场时,他释放了一瓶奇特的香水……
香水读书笔记1000字 第(1)篇

35年前,35岁的德国人聚斯金德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部小说《香水》,一经推出立即轰动了德国文坛,并被译为20多种文字风靡世界,发行量超过了1500万册,迄今依然是德国有史以来畅销类小说的翘楚,有人甚至把它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相提并论。13年前,41岁的德国人汤姆•提克威根据同名小说拍出了电影《香水》。汤姆的执导履历颇为惊人,11岁开始拍摄短片,13岁就正式进入电影界了。所以他在23岁时能推出极具个性的前卫之作《罗拉快跑》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其实小说作者聚斯金德本人青睐的导演却另有其人,他认为只有拍过《闪灵》《发条橙》等大作的牛人斯坦利•库布里克才能驾驭自己这部嗅觉之作。然而库布里克看了小说之后望而却步,他认为“确实没法拍成电影”,婉言谢绝了执导。过了N年之后,在蒂姆•波顿、马丁•斯科塞斯等强大导演阵容的竞争下,汤姆•提克威脱颖而出,他表示:会把小说主角那种“想被认知的迫切感和欲望”通过镜头传递出来,并且会“用意向、声响和音乐的力量,营造出气味的氛围”。事实证明,他做到了。今天我重看了这部影片,这次我更多的是在留意故事以外的东西。电影有着汤姆•提克威一贯的节奏感和极其流畅的镜头语言,整个影片的色调、用光、服装、置景都相当令人惊艳,演员的挑选和调配也很精准,整部影片散发着一种隐秘而独特的气质和味道,让你会时不时的沉醉、眩晕,正如香水带给我们的感觉。我们知道,一部电影的局限性在于时间的长度,而一部电影完成度的高低也同样在于时间的长度。很多小说里的情节或细节被电影略去是很正常的,但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很根本的分歧,这也许是导演汤姆•提克威的个人理解。这个分歧出现在影片最末的那段广场群体纵欲,提克威当时动用了150人的舞蹈演员和600个群众演员,拍出了这段完全可以写进电影史的末世狂欢。而那一刻的男主角的脑海里开始不停闪回自己最初杀害的那个红衣少女并且流下了泪,这一段处理令人有点匪夷所思,会让观众感觉是男主角对错过爱情的一种追悔和痛心。而其实小说里的男主角从生到死是缺爱也无爱的,因为他自己周身无法散发出一丝丝人的味道而被世人漠视和唾弃,七年的洞穴独居让他终于意识到无味的自己存在于世上的荒谬和可悲,于是之后他终其短暂一生的寻香杀人之旅实际上是在不断的找寻自己、证明自己的过程。尽管手段和方式异常变态和扭曲,然后从头到尾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着爱意、哪怕仅仅怀着善意走近过他,抚摸过他,告诉过他,指引过他,该怎么做,该怎么爱……所以,这所有所有的悲剧,真的就是他一个人的错吗?n《香水》,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你都会在地狱中看到天堂,在肮脏里嗅到纯真,在恐怖中体会浪漫……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又会不会只是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呢?n最后想说,《香水》具体情节我没有更多复述,留着你们自己去看,或者不久,我也许会来试着讲讲这本书。

香水读书笔记1000字 第(2)篇

香水,媒介世界

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大量的媒体,这些媒体通过视觉、听觉、嗅觉、感觉把世界和我们联系起来。香水,就是一种嗅觉媒体。

主人公格雷诺耶拥有灵敏的嗅觉,不仅能通过嗅觉识别世界上的一切,还可以轻松的弄清楚最复杂的气味的种类和数量,这是气味的逻辑,是理性,代表了他有潜力把气味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气味是无法拒绝的,我们不得不呼吸,但我们不具有分析气味的能力,就连香水师巴尔迪尼也会被他鄙视的佩里西埃调配的“阿摩尔与普绪喀”所陶醉,“巴尔迪尼几乎是怀着敬畏的心情站了起来,再一次把手帕拿到鼻子下。‘妙极了,妙极了,……’”

这就是香水的威力,可以绕过理性的层次,直接勾起情感的共鸣。格雷诺耶仅仅使用了一滴他自制的香水,就使格拉斯刑场上的万名观众瞬间迷失,同情、感动、贪欲,人们失去理性,只被各种激烈的情感所统治,将杀人犯格雷诺耶奉为天使,威力不言而喻。

格雷诺耶杀害了二十五位少女,萃取了她们的香味,才制成了那迷人的香水,拥有香水后的格雷诺耶可以成为至高的统治者。“对于在格拉斯的那场戏,他仅仅用了一滴。剩下来的足够迷惑全世界的人。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不仅可以使一万人,而且可以使十万人围着他欢呼发狂。”“甚至可以成为人间的上帝。”

但格雷诺耶最后死了,他的死是偶然的,是作者聚斯金德的有意为之。聚斯金德仇视统治阶级 ,便以正义之笔判处了格雷诺耶的死亡。

《香水》的结构并不复杂,聚斯金德以现实主义手法从格雷诺耶的出生写到死亡。情节也不复杂,格雷诺耶从默默无闻到被人发现,再从制作香水杀人到刑场逃脱达到高潮,最后被吸引来的人生吃,彻底消失。起笔轻入,运笔平稳,提笔缓出,妙在节奏。在刑场之前有大片铺陈,剧情平稳的进行,其实是在蓄力,等到刑场那天,全部力量才终于爆发,一切努力得到结果,之后便急速收尾,余味尚存,回味无穷。小说章节的设置也反映了这种节奏:第一章有22节,第二章有12节,第三章16节,第四章只有1节。

本书最大的启示在于媒介使人失智的能力。嗅觉媒介因存在种种局限没能把特性发挥出来,但当下的视听媒介却有过之而无不及。社交媒体也算是一种“香水”,它偏重互动,每个人都能发表自己的观点,以至于事实本身都不那么重要。一个不讲事实的媒体对于理性的考验是严峻的,从片段的事实中得到的观点既因事实不全缺乏客观性,又夹杂个人情感缺乏逻辑,更别说理智了。近年被反转的新闻不可计数,这样长此以往,会不会让人们充满怀疑,不再相信事实?事实都不可信,那还有什么可信呢?

最后的结果大概是丧失了对错的判断,也就丧失了理性。和最后生吃掉格雷诺耶的野蛮人一样,从羞于抬起目光到相互对视,破涕为笑,最后还会感到特别自豪。

香水读书笔记1000字 第(3)篇

出生自身没有气味,但能嗅出除自己之外的一切气味。想嗅出自己的气味,从而为之规划和计量去找贴合自己喜好的气味当自己的气味,去研制,去拥有。获得想要的自己气味,却厌恶,要去死。用自己辛劳和通过杀人最终研制出来的想要的气味——用它杀了自己。想而不得,求之。想而已得,弃之。糊涂时不糊涂,精明时太精明。

摘录:1.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是从垃圾、粪便和腐物中捡起来的,本人没有气味,他是在没有爱的情况下长大的,在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情况下,只有依靠倔强和厌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身材矮小,背呈弓状,瘸腿,而且丑陋,无人与他交往,从里到外是个可憎的怪物——此时他终于达到了目的,使自己受到世人喜爱。什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亲和仁慈的神——唯独归功于自己。

2.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已从地面上彻底消失,一根头发也没留下。

3.这帮野蛮人吃完人肉后又聚集在营火周围,没有哪个说一句话。这个或另一个在打嗝,吐出一小块骨头,轻轻地咂舌头,用脚轻轻地把蓝外衣剩下来的一片破布踢到火里,他们大家都有点窘,不敢相互对视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已从地面上彻底消失,一根头发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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