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正文

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02-16 21:57:50 百科

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0〕51号)和《中共大竹县委 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委发〔2010〕12号),设立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大竹县中小企业局、煤炭生产管理局牌子,简称县经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设立时间:2010年
  • 级别:县政府工作部门
  • 地点:达州市大竹县

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经济委员会负责经济运行的综合管理职责、工业行业管理职责以及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职责和信息产业、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将县商务局管理的民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3.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复产验收的职能职责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取消的职责

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划出的职责

1.将原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研究制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划给县发改局。
2.将原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茧丝绸行业牵头管理协调的职责划给县商务局。
3.将原县经委负责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职责划入县安监局。

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负责信息产业、全县军民结合产业、国防科技工业相关职能。
2.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3.加强产业园区牵头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加快软体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县信息化建设。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範与行业标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按照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计画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製,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画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画。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範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画,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併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组织县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十二)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管理全县通信行业。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参与处理网路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併重组。
(十六)负责承担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承担军工建设组织协调军工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承接军工技术向民转移,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加强民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档案中相关职能职责。
(十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股)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及值班等工作;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爱国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组织起草有关工业经济地方性规章、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的配套、外包、流通、生产资料市场重点领域的生产发展、产业调整,负责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行政複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以及行政规範性档案的审核、备案工作;受理机关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的谘询和各种行政审批材料报件;组织协调并督促检查相关股室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检测和预审,负责承办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签发、批覆、转报和网上录入;承担县政务中心综合视窗经信局值班期间的日常工作和大竹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经信局上线筹播工作;承担县企业治乱减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经济运行综合股
负责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和煤炭经营市场监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牵头负责县大件运输协调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工作;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融入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画;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县产业园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民爆行业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其安全生产事故。
(四)电力股
牵头贯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準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督和清洁执法。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节能奖励资金项目;承办县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县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宣传电力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运行调度管理;制定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併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预测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指导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煤调度管理。
(五)科技股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画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议,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计画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按照规定程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
(六)企业股
负责实施工业行业管理;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技术装备管理和组织申报重大科技专项工作。负责县药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监控化学品及禁止化学武器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监测行业运行态势,拟订行业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準、技术规範;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準化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农产品加工示範企业和示範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实施轻工、纺织、丝绸等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工作;组织申报“省工艺美术大师”和“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併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组织审定申报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分析;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和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县内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标準和规範;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组织和指导工业领域运用“两个市场”尤其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会展等市场拓展活动。
(七)煤炭股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审报管理;负责煤矿的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全员劳动培训;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和监管;负责煤矿安全技措项目资金的审报和管理;牵头负责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牵头负责工业行业(煤炭行业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信息化股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推进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推进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导、协调、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工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指导信息化普及教育;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电子政务的相关工作;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路的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路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网际网路、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规划,促进电信网、计算机网路和有线电视网三网合一;协调管理信息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协调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组织开展网路环境和信息治理;负责全县电子产品製造、软体、信息服务业管理,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省、市级专项中的电子产品、软体、信息服务业项目;指导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信息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县本级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的前置审核。
(九)无线电管理股
负责无线电管理髮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负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分析,为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划、指配频率和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等提供技术依据。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无线电设备型号核准及进口审批;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地区间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十)政工股
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档案、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并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画;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工作;负责行业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统战群团、知识分子、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大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正职10名,中层干部副职5名。
纪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按县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其他事项

(一)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办公室工作。
(二)与县发改局、县安全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煤炭、电力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煤炭、电力行业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县发改局承担全县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县安全监管局承担全县煤炭生产日常安全监管职责。
2.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县发改局负责“上大压小”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制订小火电机组关停的实施方案、年度关停计画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和直购电试点工作,有关各方共同参与。
(三)县商务局对茧丝绸行业进行牵头管理协调,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茧丝绸生产企业进行指导协调。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局长:蔡建华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