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当前,我国亟待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基本介绍
- 书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 页数:427
- 定价:25
- 出版时间:2006年06月
制度概述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
準确定义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学术界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定义并不统一,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社会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制度。这个定义主要强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通过立法程式,同时指出了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使用方向,但不足的是,该定义过于强调国家在这项制度建设中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及公民的义务内涵只是通过“积极动员”予以体现。同时,笔者认为如此定义保障的对象缺乏前瞻性,或者说是不全面的;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笔者认为,救助和补贴只是社会保障制度众多职能中的一个方面,该定义覆盖面过于狭窄。还有学者指出: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该定义虽然纠正了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但没有就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使用作出界定。
笔者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一国依据既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社会持续稳定,预防公民不确定的基本生活预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向社会各机构、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徵收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规範。这个定义,一是指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之下;二是保障目的是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和预防全体公民而不仅仅是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的不确定基本生活预期;三是徵收基金的比例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基金缴纳和使用对象都是全体公民,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缴交社保基金的公民不能享受社保。该定义既强调了政府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责任,也强调了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义务,是研究和建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外延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权力的一项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契约法》第38条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契约。该项规定从另一个侧面强调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徵。2010年10月28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显示,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其制度建设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
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準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致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準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3.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了使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质量和文化生活环境得到提高所提供的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等项目,目的是不断增进国民的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主要包括各种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娱乐、市政建设、家庭补充津贴、教育津贴、住宅津贴等等。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所给予的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等内容。具体包括向烈属、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废军人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荣誉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等。社会优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其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
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并参与其中的扶弱济困活动,具有自愿性和非营利等特徵,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缴交的费用,政府则往往是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互助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民众团体组织的民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等。
6.个人储蓄积累。个人储蓄积累主要是指在政府的倡导、支持或者直接组织下,促使公民建立一个专门用于社会保障的储蓄账号,目的是使公民在能够劳动的年龄阶段逐年进行储备,积累起一笔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在到了老年以及其他社会经济风险出现时,可以满足自身的养老或者其他保障需求。
保障体制现状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人大加强了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立法工作,先后通过了《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国务院则在继1991年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不仅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等法规:还制定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深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住房福利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大规模的“八七”扶贫攻坚计画等,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一是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还处于不发达状态。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的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但就总体而言,人口多,底子薄,生产经营粗放,劳动生产率不高,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人均国民收入比较低,综合国力还不很强。
二是我国过去存在,现在依然存在,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我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国家转变的过程之中,工业化及城市化程度不高,农业人口和农村经济还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农民以及一部分城镇居民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还很低。全国还有5000多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即使在城市也还有相当数量的低收入群体。
三是在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着诸多不平衡现象。从经济发展看,存在着东西部之间,沿海内地之间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以改革的进度看,不同地区之间有快慢之分;从不同所有制企业看,在历史债务、社会债务负担以及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以社会成员的实际社会保障水平看,不仅公务员与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存在较大的差异,就企业之间而言,差别也很大。
四是我国社会保障建设面临着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挑战。同西方工业化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西方国家老龄化率从5%上升到10%,一般经过40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仅用了20年左右,西方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先富后老;我国工业化还未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未富先老。这就给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养老保险受到的冲击最大。此外,城镇化过程中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和游离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是计画经济下形成的传统保障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旧的传统保障制度,对此我们必须进行创新和转换机制,否则会束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鑒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因此,对其进行改革是非常是紧迫和必要的。
一是生产力水平低,经济还处于不发达状态。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的生产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但就总体而言,人口多,底子薄,生产经营粗放,劳动生产率不高,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人均国民收入比较低,综合国力还不很强。
二是我国过去存在,现在依然存在,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我国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化国家转变的过程之中,工业化及城市化程度不高,农业人口和农村经济还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农民以及一部分城镇居民收入的货币化程度还很低。全国还有5000多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即使在城市也还有相当数量的低收入群体。
三是在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着诸多不平衡现象。从经济发展看,存在着东西部之间,沿海内地之间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差距;以改革的进度看,不同地区之间有快慢之分;从不同所有制企业看,在历史债务、社会债务负担以及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以社会成员的实际社会保障水平看,不仅公务员与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存在较大的差异,就企业之间而言,差别也很大。
四是我国社会保障建设面临着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挑战。同西方工业化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西方国家老龄化率从5%上升到10%,一般经过40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仅用了20年左右,西方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先富后老;我国工业化还未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未富先老。这就给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养老保险受到的冲击最大。此外,城镇化过程中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和游离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是计画经济下形成的传统保障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旧的传统保障制度,对此我们必须进行创新和转换机制,否则会束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鑒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因此,对其进行改革是非常是紧迫和必要的。
建立健全制度
第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有保险,灾害有赔偿,失业有救济,残疾有安置,贫困有支援,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实现社会的安定。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稳定器”,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规範和均衡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和完善,并由此克服不顾经济效益的粗放增长方式,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经济的大起大落现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再分配手段,还是社会不同群体收入分配的“调节器”。通过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有助于实现行促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第二,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我国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运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不仅需要合格的市场主体,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巨观调控机制,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同时也需要有健全的多层次的社会体系。这几者缺一不可,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这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经作了科学的阐述。因此,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支柱,直接关係到我国能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条件。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
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要而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係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係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要发展我国的经济,必须对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我国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康运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不仅需要合格的市场主体,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巨观调控机制,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同时也需要有健全的多层次的社会体系。这几者缺一不可,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这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经作了科学的阐述。因此,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支柱,直接关係到我国能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条件。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
可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要而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係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係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要发展我国的经济,必须对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怎样建设
第一,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不因循守旧,又不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即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从国内外的经验教训来看,社会保障中的“高福利”政策和“平均主义”原则都不可取。一些西方福利国家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即使像我国计画经济条件下那种普遍福利政策现在也难以为继。因此,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其保障水平必须与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使国家和单位的负担能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水平,保证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传统体制下,社会保障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很少,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不堪重负,这也使劳动者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建立新体制要适当减轻国家和单位代个人承担的部分责任,强调个人参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节约费用意识,在自我保障基础上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
3.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的不同项目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程度不同。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部分社会福利事业支出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无偿使用,体现公平原则。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个人、单位、国家三方负担。职工享受的保障水平既要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与个人缴费多少挂鈎,以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效率。
4.制度、政策统一的原则。社会保障作为一个国家基本的经济社会制度,在制度模式和基本政策上一定要统一。如果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不但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会给政府造成极大的麻烦,影响社会的稳定。
5.政事分开的原则。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营运管理应分开,执行和监督机构应分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主要行使管理职能。管规划、管政策、管制度、管标準、管监督,不直接管理基金的收缴和营运。社会保障金的营运由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经办,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6.城乡有别原则。现阶段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力水平、就业结构、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等方面差别很大,因而在保障形式、标準等方面、城乡之间要有所区别。广大农村在近期内尚不具备实行社会保险的条件,但在一些民众温饱有余,基层组织健全的地区,可採取农民自愿和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稳定地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项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也就是说根据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水平这个目标确定一个较低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都能承受的缴费标準,儘可能把各类人员都“囊括”进来,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和个人责任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
第三,要注意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具体而言要实现五个“转变”,建立“五个机制”。
五个转变是:(1)由“全部包揽”向“三方(国家、单位、个人)负担转变”。(2)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转变”。(3)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4)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转变。(5)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
五个机制是:(1)合理的筹资机制。(2)稳定的保障机制。(3)必要的制约机制。(4)有效的运行机制。(5)有力的监督机制。
第四,针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难题,必须切实搞好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
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在退休人员每年的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负担係数从1984年的0.185提高到2003年的0.331,增长了80%。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将达到高峰。因此,我们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二是强化基金征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继续积极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四是做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增加中央社会保障的战略储备。
2.加快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方式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国爱、用人单位、职工三方面合理负担;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少浪费,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从现在起,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以及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3.完善失业保险和推进再就业工程。把发展失业保险和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创新,是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障制度。此外,近几年来,我国的就业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许多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游离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对此,我们要适应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式变化的格局,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今年养老保险参保人娄适到1.6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6000万。
4.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社会救济制度方面,过去往往是“送温暖式”的临时性,随时性的救济方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今后要进一步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多元化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对工薪劳动者,规定最低工资保障线,保障他们最基本的劳动报酬权益,促使工资制度法制化,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对城市居民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将城市中所有生活在保障线标準以下的居民全部纳入救助範围,尤其是将因企业亏损、半停产、停产和破产而生活困难的企业职工、居民的基本生活推动企业改革、稳定社会。
5.抓紧逐步落实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当中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比比皆是。更谈不上亨有社会保障了。因此,对于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我们坚持养老方面,仍然以家庭主为。部分地区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个人帐户积累式养老保险。到去年年底,全国已有1870个县市的5428万人参保。医疗方面,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正在进行覆盖9504万农业人口。
此外,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现在的关键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即首先解决他们在工伤和大病医疗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然后研究养老等问题。
6.加强法制建设,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遇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律保障能力弱,监察执法手段不足有关。目前,全国人大已经把《社会保险法》列入立法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主管部门将积极配合,推动其儘早出台。同时,严格监察执法,加强社会保障宣传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1.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从国内外的经验教训来看,社会保障中的“高福利”政策和“平均主义”原则都不可取。一些西方福利国家的财政负担越来越重,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即使像我国计画经济条件下那种普遍福利政策现在也难以为继。因此,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其保障水平必须与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使国家和单位的负担能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水平,保证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传统体制下,社会保障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很少,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不堪重负,这也使劳动者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建立新体制要适当减轻国家和单位代个人承担的部分责任,强调个人参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节约费用意识,在自我保障基础上发挥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
3.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障的不同项目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程度不同。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部分社会福利事业支出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无偿使用,体现公平原则。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个人、单位、国家三方负担。职工享受的保障水平既要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与个人缴费多少挂鈎,以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效率。
4.制度、政策统一的原则。社会保障作为一个国家基本的经济社会制度,在制度模式和基本政策上一定要统一。如果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不但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会给政府造成极大的麻烦,影响社会的稳定。
5.政事分开的原则。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营运管理应分开,执行和监督机构应分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主要行使管理职能。管规划、管政策、管制度、管标準、管监督,不直接管理基金的收缴和营运。社会保障金的营运由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经办,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6.城乡有别原则。现阶段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力水平、就业结构、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等方面差别很大,因而在保障形式、标準等方面、城乡之间要有所区别。广大农村在近期内尚不具备实行社会保险的条件,但在一些民众温饱有余,基层组织健全的地区,可採取农民自愿和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稳定地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项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也就是说根据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水平这个目标确定一个较低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都能承受的缴费标準,儘可能把各类人员都“囊括”进来,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和个人责任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
第三,要注意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具体而言要实现五个“转变”,建立“五个机制”。
五个转变是:(1)由“全部包揽”向“三方(国家、单位、个人)负担转变”。(2)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转变”。(3)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4)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转变。(5)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
五个机制是:(1)合理的筹资机制。(2)稳定的保障机制。(3)必要的制约机制。(4)有效的运行机制。(5)有力的监督机制。
第四,针对目前我们所面临的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难题,必须切实搞好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
1.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在退休人员每年的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负担係数从1984年的0.185提高到2003年的0.331,增长了80%。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将达到高峰。因此,我们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二是强化基金征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继续积极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四是做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增加中央社会保障的战略储备。
2.加快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方式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国爱、用人单位、职工三方面合理负担;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少浪费,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从现在起,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以及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3.完善失业保险和推进再就业工程。把发展失业保险和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创新,是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障制度。此外,近几年来,我国的就业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许多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游离在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对此,我们要适应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就业形式变化的格局,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今年养老保险参保人娄适到1.6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6000万。
4.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社会救济制度方面,过去往往是“送温暖式”的临时性,随时性的救济方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今后要进一步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多元化的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对工薪劳动者,规定最低工资保障线,保障他们最基本的劳动报酬权益,促使工资制度法制化,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对城市居民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将城市中所有生活在保障线标準以下的居民全部纳入救助範围,尤其是将因企业亏损、半停产、停产和破产而生活困难的企业职工、居民的基本生活推动企业改革、稳定社会。
5.抓紧逐步落实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目前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当中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比比皆是。更谈不上亨有社会保障了。因此,对于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我们坚持养老方面,仍然以家庭主为。部分地区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个人帐户积累式养老保险。到去年年底,全国已有1870个县市的5428万人参保。医疗方面,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正在进行覆盖9504万农业人口。
此外,对于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现在的关键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即首先解决他们在工伤和大病医疗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然后研究养老等问题。
6.加强法制建设,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遇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律保障能力弱,监察执法手段不足有关。目前,全国人大已经把《社会保险法》列入立法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主管部门将积极配合,推动其儘早出台。同时,严格监察执法,加强社会保障宣传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图书
作者: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 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年06月
ISBN:9787800988578 [十位:7800988570]
页数:427 重约:0.438KG
定价:¥25.00
内容提要
本章介绍了社会保障的概念、主要内容、基本功能与原则,着重论述了社会保障的主要理论流派、基本制度模式以及社会保障的起源与发展;同时,还介绍了世界社会保障改革的背景、总体趋势以及养老、医疗、失业等主要险种的改革发展趋势;最后,简要论述了各国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一般职能以及中国政府的相应职能。
图书目录
第1章 社会保障总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与原则
第三节 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
第四节 社会保障的起源与发展
第五节 世界社会保障的改革趋势与改革实践
第六节 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
第2章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概述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评估与改革完善
第3章 养老保险
第一节 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第二节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节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