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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的复函

2019-09-09 06:48:33 百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的复函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04月29日发布,自2002年04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

基本介绍

  •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02年04月29日
  • 实施日期:2002年04月29日
  •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範性档案
  • 法规类别:科技计统与财税
  中国科协:
你们《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的建议》(科协发办字[1999]31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提高全民科技素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的方式对科技知识普及和科学素质培养做出总体规划和系统安排,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时间跨越50年,覆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个年龄段的不同人群。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科技、教育基础差异较大,科技素质现状不同,不同行业对科技素质的要求也各有侧重。因此,提高科技素质的工作也应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长远规划,也应有近期目标和行动措施。请你们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国民科技素质标準以及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共同提出实施方案。
三、提高全民族科技素质,与科技部、教育部工作有密切联繫,部门之间如何协调配合,分工协作,防止过多交叉重複,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
四、科普工作是《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画》重要内容。199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科普工作,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各自领域已经开展一系列旨在提高公众科技素质的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请你们与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并充分发挥你们的优势,推动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素质。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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