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Godel first incom-pleteness theorem)是数理逻辑的重要定理之一,也是证明论的主要定理。
指1931年,美籍奥地利数学家哥德尔(Godel , K.)证明的下列定理:设T是一个包含佩亚诺算术的理论,那幺存在一个语句沪,使得
1.如果T是协调的,那幺T队件
2.如果T是。协调的,那幺T队件事实上如果T是PA(佩亚诺算术),那幺存在一个语句沪,使得T队沪且T队}}p.PA的协调性是由根岑(Gentzen,G.)于1935年证明的.沪是系统PA的一个语句,但不可证,而且又是一个真的语句.这说明PA是不完全的.这个定理说明直观的算术理论不可能完全形式化,从而,表明形式系统有其固有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