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14〕14号),组建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委员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吉安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
- 所属地区:江西省吉安市
- 类型: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画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市卫生和计画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範性档案。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地区域卫生和计画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画,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範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妇幼卫生髮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画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準,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範,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係。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卫计委增补药品目录,拟订我市基本药物採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市医疗服务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计画生育政策,负责完善生育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画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画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画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画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画,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对病残儿和计画生育手术后遗症的鉴定进行监督指导。对计画生育药具的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组织建立计画生育利益导向、计画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民众团体履行计画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研究提出促进全市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画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指导、督促流动人口及城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範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画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各地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範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基层社会抚养费的徵收、管理等工作。监督落实计画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画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卫生和计画生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交流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和计画生育合作与交流。
(十五)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八)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组织协调中央、省、市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编报上级和市本级财政拨付的卫生和计画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草案。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机关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和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人事科
拟定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市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準,组织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三)规划信息财务科
拟定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事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最佳化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各地区域卫生和计画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职责範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医疗器械採购相关规範,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承担卫生和计画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
(四)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科
承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药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省卫计委增补药品目录,拟订我市基本药物採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
(五)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办公室
(市政府血吸虫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範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準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规範性档案和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套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範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準和服务规範,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
拟定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範性档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综合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政策,指导并推进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管理和基本卫生保健管理评估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準和规範,推进妇幼卫生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病残儿和计画生育手术后遗症的鉴定进行监督指导。依法规範计画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行政服务科)
组织起草卫生和计画生育的规範性档案和制度,拟定有关政策和标準,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行政複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画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画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範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範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本单位进驻视窗所有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九)计画生育基层指导与考核科
督促指导基层加强计画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画生育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督促指导基层强化计画生育网路建设,承担市人口计画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日常工作,负责对市直单位、县(市、区)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 “一票否决” 制。负责实施计画生育信息採集、汇总、上报、分析、预测工作。
(十)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计画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研究提出我市促进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画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全市计画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落实。
(十一)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科
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协调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画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与省内省外对口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双向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十二)科技教育宣传科
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医学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使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住院医师规範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人员教育培训、卫生和计画生育专业技术岗位培训。拟定卫生和计画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範,承担卫生和计画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
(十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中医药科
拟定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定审批、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教育、科研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人员编制
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5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工勤编制4名,工勤聘用指标1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16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1名)、副科级3名。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主任 李发芽
职务:市卫计委主任
分工:主持市卫计委全面工作
副主任罗燕萍
职务:市卫计委副主任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中医药科和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科工作;
纪委书记曾发宗
职务:市卫计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工:主持市卫生计生委纪委工作,协助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和效能建设工作。
调研员林峰
副主任梁志明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科、医政医管科工作,联繫市卫生系统学会办公室工作
调研员范宜来
副调研员郭世模
分工:协助主任分管规划信息财务科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机关党委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一)保留的单位
保留市中心人民医院及其下属两个二级单位(医保办、传染病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医疗急救中心、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市人口和计画生育药具管理站、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市健康教育馆、市卫生系统学会办公室(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共14个事业单位。
(二)更名的单位
将市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市卫生和计画生育综合监督局。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不变。
(三)调整隶属关係的单位
1.将市健康教育馆划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
2.将市卫生系统学会办公室划归市中心人民医院管理;
3.将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划归市第三人民医院管理;
4.将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划归市妇幼保健院管理。
地图信息
地址:吉安市吉水县县城龙华北大道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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