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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审计局

2018-07-20 20:15:06 百科

合肥市包河区审计局

合肥市包河区审计局是合肥市包河区机构改革设定的新部门,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审计监督的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画;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範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绩效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範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绩效。
2.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蹤审计。
4.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定期对所属地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蹤审计。
5.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6.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託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区政府部门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巨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複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协助区纪检、监察等部门办理审计事项,协助法务部门对经济案件进行审计查证。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高光胜: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中鑒:分管综合审理科、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月荣:分管办公室、财政财务审计科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构编制、劳资人事、干部管理、培训、计画生育、党建、文明创建、工青妇的具体工作;负责会务、调研、信息、督办、信访、档案、保密、信息化建设、财务报账、退休干部和机关后勤管理等政务、事务工作;承担审计工作总结以及公报审计结果和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审计听证和审计应诉。
2、财政财务审计科
职责:负责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政府採购中心採购行为进行审计;负责对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蹤审计;负责对区党政机关、部门、人民团体预算内外的财政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区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农业、社保等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託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经济责任审计局(副科级)
职责: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起草我区经济责任规範性档案;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召集人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各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受委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指导;负责行政、事业、企业及经济责任方面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4、综合审理科
职责:承担审计工作计画、统计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负责覆核审计业务文书和审计法制工作;组织审计业务质量审理;负责审计整改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指导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跟蹤审计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区属单位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协助纪检、监察等部门办理相关的经济案件进行审计查证。

下属单位

包河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对区政府预算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投资或融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办理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区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参加重大项目的审计或调研;承担局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其他事项。主要对口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农业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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