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利弗法(Smith Lever Act)是指美国关于推广农业和家政知识的法令。1914 年联邦国会参众两院通过。规定:为在美国人民中传播并鼓励套用有关农业和家政的各种有用的实际知识,凡根据国会 1862 年 7 月和 1890 年 8 月通过的两次《莫里尔法》, 各州接受或以后将接受赠地而建立的学院,应与联邦农业部合作,共同开展推广农业知识和技术的工作,但其间不得中断田间管理或农业部植物工业局所主持的农民的示範工作。
农业和家政知识的推广对象包括各社区不能听讲或不住在学院的人员,通过田间示範、出版物或其他方式推广有关知识。并规定每年固定拨款 48万元用于此项工作,凡由州议会通过并执行法令的州,每年从中拨给 1万元。法令为 20世纪上半期少有的联邦政府参与教育事业的立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