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指定是人身保险契约订立当时或订立后指定受益人的行为。指定受益人的权利由被保险人行使,因此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经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资人指定。 指定受益人时,一般应提出受益人的姓名及其与被保险人的关係,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提出确定受益人的方法。除非保险契约中订有不可变更受益人的条款,被保险人有权随时撤消原指定的受益人并指定新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