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上午,清远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决定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清远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3年4月26日
- 主持人:邓光荣
会议内容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为四川雅安地震遇难同胞默哀三分钟。
会议审议决定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莫景清、邓展敢等6人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对于如何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全市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建议市政府: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特别是医疗、乘车、景点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方面政策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係,明确工作职责,在机构设定、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工作经费上给予切实保障。
据悉,清远市从1996年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每年以3.5%的速度增长。截至2012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53.4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17%。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邓光荣,副主任周细牛、温镜潮、邓三妹、林文钊、龙伙灵,秘书长郑远平及委员共34人出席了会议。
列席人员
副市长谢杰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3名特邀的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