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6日
会议内容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出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副主任赵桂良、刘晓坤、张浩,秘书长徐顺通,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列席人员
副市长杨宝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