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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1-03-07 05:26:08 百科
双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双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双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隶属部门:双柏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由县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矿(煤矿作业场所除外)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双柏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九)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準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準化矿井等级认定上报,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十)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认证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双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双柏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扶贫、政务公开、人事劳资、综治维稳、督查督办、国有资产、后勤保障、制度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体系和装备建设工作;承担双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双柏县人民政府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双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统计。

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複议、行政应诉与国家行政赔偿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综合协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组织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拟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事故信息和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準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情况;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準化矿井等级认定上报工作;指导监督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标準化工作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工作;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并对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煤矿通风能力、劳动定员核定;参与对企业开展瓦斯抽采(放)利用项目、防突专项设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查、审批以及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等系统的安装、联网使用维护等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準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準化工作,指导监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估;承担双柏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职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準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誌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负责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菸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準入管理;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标準化工作;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双柏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促乡镇安监办的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预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进行执法监察;受理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负责或参与跨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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