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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家具定作合同范本【通用版】

2020-09-02 07:36:03 定作合同

  最新家具定作合同范本【通用版】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家具定制一事进行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制家具

  1、餐厅桌台: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附柜:120×42cm,用_________制作。

  2、餐柜: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餐厅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风险告知:按样品定作时,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定作人和承揽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 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餐厅桌共_________套,桌台为_________元/套(含铜化玻璃餐柜),为_________元/个,_________个_________书柜,为_________元/个。总金额:_________元。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甲方认可并封板,乙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乙方负责修改。

  2、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甲方样板,如果末按甲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风险告知: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定作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定作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定作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1、乙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餐厅家具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减少货款或退货及赔偿甲方营业损失。

  风险告知: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定作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定作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定作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产品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3、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乙方应为甲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第五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在_________。

  3、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六条 验收标准及方式

  乙方交货给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乙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甲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乙方应按原价和甲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第七条 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1、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

  2、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家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家具,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家具的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履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随后的______天内通过挂号行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______天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定作合同的注意事项: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2、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3、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4、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5、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6、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7、明确款项的性质,最好标明“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容易发生争议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8、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应约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9、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0、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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