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维修服务合同范本【通用版】
电脑维修服务合同范本【通用版】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电脑保养及网络维护协议:
风险告知: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前,乙方应对本协议服务对象所包括的服务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故障,需要更换部件,则部件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有责任提供报价供甲方参考。
2.电脑及网络定期维护保养的地点:乙方实施上门服务地点为协议规定电脑使用所在地。
3时间周期:电脑及网络需每周上门服务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随时响应。
4.服务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映电脑及网络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配件费由甲方自负)。
6.电脑及网络临时紧急服务:
6.1时间:每周一至周六9:00-17:5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1个小时之内为本协议的标准响应时间(限市区内)。区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六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相应收费标准按照(附件二)执行。
7.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之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提供备用机。
8.更换部件:
8.1 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8.2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8.3 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9.服务人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门维护人员,如有更换,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每次服务工作完成后,乙方工程师应向甲方提供服务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乙方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服务对象所包括的设备明细及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退款
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协议服务对象中的服务设备出现报废、转让、丢失等情况,乙方需按如下标准进行退款:
服务时间退款标准:1至3个月(包括第三个月)年保养/维护服务费_________%;4至6个月(包括第六个月)年保养/维护服务费_____%;6至9个月(包括第九个月)年保养/维护服务费_____%;9至12个月(包括第十二个月)年保养/维护服务费______%
三、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以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四、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十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如果是月结,应在每月的_________日,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六、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后,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将退予甲方。
2.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2.1 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2 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装甲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2.3 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2.4 未经乙方同意将服务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
2.5 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货款。
3.因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款。
风险告知: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合同为有偿合同。
七、 争议解决方式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的,双方确认,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律师提醒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
2、委托合同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一般来说,当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权利义务,实施某一法律行为,但又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处理时),才通过订立委托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所以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总要挑选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良好信誉的人来担任。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非经委托人事先授权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务擅自转委托他人办理。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是因为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受托事物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例如买卖、借贷、诉讼、登记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务,例如委托去医院探视病人、在生日晚会上代读生日贺词、受托抄写文稿、顺路代为捎带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务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事务(如结婚登记、订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进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性亦可是无偿性
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需注意的是,委托合同的有偿性应该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相区别。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并非合同中的对价关系,因此并不表现委托合同的有偿性。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主要有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的义务等,而委托人则主要有进行指示、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支付报酬的义务。
6、委托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的订立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还应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承诺。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诺的,则委托合同自该承诺生效之日起即成立,无须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种行为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委托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要点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7、转委托。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8、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