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2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100字
我可以说,我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
虽然认真,但想写一点想法又突然发现无从下手。不过,说实话,我虽然谈不上铁石心肠,可也不算一个情感太丰富的人。读这本书却有那么两三次禁不住热泪盈眶。不是作,是真的被触动了。
我不明白小说会奇异地分成上下两部,可能只是哈勃·李写作的时间不同使然,联系这部小说前后部分的东西,除了神秘的拉德利先生,就是汤姆·杰克逊案了,这个案子在这部小说里的地位差不多相当于赤壁之战在《三国演义》里的地位。哈珀·李花了起码三分之一的精力与篇幅来呼吁种族间的平等。一开始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还是满腹狐疑。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到30年代末的美国南方一个小镇,这个时间美国唯一有资格引起世界注意的就只有“大萧条”一件事,换句话说,就种族平等这个主题而言,比之于南北战争时期,这几乎是个缺乏素材的时代背景。
而哈珀·李就那么离经叛道地让故事发生在这儿。
我觉得这本书想讲的,还是人性。种族问题只是人性问题的一个分支。这里的人性,是一个褒义词,不是生死关头在义正言辞下最后一秒被正义挤压出的人性,不是战火纷飞敌我双方合力追求生存被现实要求的人性。这里的人性,是纯天然的,没有羼杂任何加工的天性。是一种善良,而且是那种不顾一切代价的善良。这种善良不接受任何虚伪与不公。也许显得幼稚,显得偏激,但确实美好。
阿迪克斯知道自己的儿女都具备着这种无比珍贵的美好,所以他一直在尽力保护。阿迪克斯具备一切优秀的品质,他是个好家长,不因为孩子年龄小而放任他们的错误;他正直,不管别人的闲言碎语与尤厄尔的威胁;他博爱,对黑人平等看待;他又温和平静,除了希特勒与尤厄尔最后的自作自受,没有谁能改变他那静如止水的眼神;他又深藏不露,只有一只眼睛视力好,却成为了全县一等一的神枪手,有个书友说他是个完美的大叔,我看有过之而无不及。
阿迪克斯让他的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一尘不染的善良,学会用善良去反击一切世界上的残酷。引用余秋雨的话说,酬沙漠以甘泉,报黑夜以明曦,此为朗朗天道。
梅科姆小镇有一群与阿迪克斯一样值得尊敬的人,这群人带给了杰姆与斯库特积极的品质或者实际行动上的帮助。杜维斯太太用自己抽搐的丑态告诉孩子:坚持;莫迪太太用被烧毁的房子告诉孩子:乐观;卡波妮用两种不同的语言告诉孩子:容纳。我说过,这本书让我几次热泪盈眶,细细想来,几乎每次都是这些人出现的时候。第一次,是看到安德伍德先生拿着双管猎枪从报馆楼上的窗户探出头,第二次,是雷蒙德先生给迪尔喝可乐,第三次,是林克·迪斯先生帮海伦·杰克逊找工作并摆脱尤厄尔的威胁,是拉德利出手帮助兄妹俩逃脱尤厄尔的迫害。我本来对书中书名的解释不知所云,说到这里我突然彻底明白了书名的意义。知更鸟,弱小,无害。杀死它易如反掌,但有了这些愿意保护弱小的人,有了愿意伸张正义的人,杀死一只知更鸟就变得难上加难。
我前面说过,想写感受,无从下手。边写边看看上面写过的东西,惨不忍睹啊。懒劲上来了,打死我也不会删掉重写,接着往下编到哪是哪吧,反正也没啥人看。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触碰到人内心中柔软的那一块。我觉得人的内心本来大部分面积都是柔软的,这种柔软让你见不得血腥场面,让你见不得生离死别。但随着生活逼迫着我们脱胎换骨,我们必须把柔软的地方磨出茧子,磨得坚硬如铁,才可以让自己少受伤。成熟的过程就是炼心的过程,但天性最终最终会让你的内心保留一点柔软的地方,这块地方是大是小就看造化了。今年暑假在家做饭,剁一只已经被褪了毛的死鸡,我感觉着刀砍在鸡骨头上虎口被震得发麻,我看着一点两点尚未凝固的鸡血从血管里炸出来,有些部位的鸡皮比较韧,我需要拿刀一点一点地锯。恶心,难受,但第二次剁就彻底麻木,我知道我内心里柔软的那一部分又被磨硬了一点。回到老家参加了个什么关于林地征用补偿会议,开会之前一个个乐呵呵聊天让我叫这个叔叫那个姑的亲戚们,一开会就脸红脖子粗地互相谩骂攻讦,列坐的都有不共戴天之仇,竟然觉得不足为奇,我知道,我心里柔软的部分又少了一块。我坐在公交司机旁,听着他对衣着光鲜的乘客和颜悦色,转眼之间对挑着菜回家的老汉恶语相加,我一直低着头玩手机,心中甚至毫无波澜。我知道,那份柔软所剩无几。
所剩无几的意思,就是多少还有点,哈珀·李一根妙笔准确无误地点在了上面。人是最残忍的动物,人类社会的则完全是捕食者的社会。社会残酷,不公很多,偏见很多,冷漠很多。但我们也能看到有温情,有公允,有热心肠。就像汤姆案,即使十二个陪审员都判有罪,即使尤厄尔家族是白人,但仍有阿迪克斯的厚厚卷宗,仍有安德伍德的一杆猎枪,仍有林克·迪斯的怒吼,最重要的,仍有大多数人心里都有的那最后一份同情心与良知。
今年回来我爹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慈不带兵,义不敛财。极言社会人情味的寡淡。的确,心不狠,站不稳。想有一席之地,儿女情长婆婆娑娑无疑是累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承认社会人情味少而放弃人情味,正如我们不能接受夜晚而因此放弃晨曦。
总的来说,生活需要一点柔软,不管是对孩子,对周围的人,还是对自己。
这大概就是我看这本书的感受吧,如果真有梅科姆小镇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真有这么些淳朴可爱的人,我会去看看的。
如果有机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