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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_2200字

2019-08-14 14:44:41 读后感

《双城记》读后感2200字

《双城记》是我正式看的第一部英国小说,故此怀着对它的喜爱写下这篇读后感,力图让各位领略到这本名著的动人之处。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故事由这么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开篇,已经为整本书蒙上了一层思辨的色彩。这个故事始于1775年,终于1792年,由伦敦始,在巴黎终,而中心人物的数量在两只手能数过来的范围之内。若论故事的出彩性,我并不会对其太过称赞,因为通篇看来,这个单线叙述的故事还是继承了古典小说的特点:对立明显、人物形象鲜明等,唯一稍微值得夸耀的是第二部的\\Two Promises\\一章设置了一个悬念。但若果真如此,又何来名著之说?这就要从它的写作技法和历史背景上说了。

狄更斯早期的风格是幽默戏谑式的,后来略微转型成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双城记》写于1859年,算是狄更斯的较晚期作品。如果用一个词来评价这时他的风格,那便是:成熟。从《双城记》来看,“成熟”一是指对细节的信手拈来:全书令我动容之处,有一便是第一部\\The wine shop\\里对哄抢红酒的贫民百姓的描写。酒如血般,渗透进泥里;民如虎般,饥渴难耐。不过,若出彩之处仅在于细节,那也不足撑起大梁。狄更斯技法之妙,更在于于细微之处设置情节推动点!看过之人,也应该不会太记得第二部一章中修理工对上吊犯人的陈述,其中一句\\The water has been poisoned\\,如不细想,可知那是Monseigneur对村民们的惩罚吗(犯人在泉水上被吊死,可想而知)?类似之处还是很多的。前期我之所以能对这本书的态度从心有畏惧转变为爱不释手,也要拜狄更斯不厌其烦的细节刻画和比较出彩的挖坑技能所赐。

分析一部小说,人物必不可少。Sydney Carton可能就是这么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角色。当然,鄙人第二喜欢的洛瑞先生也当的起这个殊荣,但他的稳重老练中夹着一丝可爱的个性远非卡顿这个小太阳所能比,所以还是看看卡顿。第一次出场便望着天花板的他,被上司唤作“胡狼”的他,任谁也未想到他的光芒盖过了书内几乎其他所有角色。身世背景仅有一句\\母亲早逝,父亲在他求学时也去世\\,彰显这个角色身上的阴影。而从行为上看,酗酒、不图上进,站在了Gentlemen的对立面,却做出了Gentlemen应做甚至不敢做之事,让人愈发好奇,他到底是怎样的人?狄更斯也早为我们准备好了答案,请看第二部“不识趣的人”一章。这章里他对自己爱慕的女人露西的告白(并不算是表白),堪称全书经典。往黑暗走去,却又向往光明,向往到“徘徊在她走的路上”,这便可当作对他的概括了。至于为何最后执意牺牲,并不突兀,答案依然在这章里。他说过:“如汝遇困难,吾必赴汤蹈火”。写到这里,我愈发觉得狄更斯对这个人物有严重的偏爱,不然为何将光环笼罩在他的周身,为何不惜笔墨开辟一章他的内心独白?为人者,为己向所不能为着,为君子。除了这些最明显的光环之外,他其实是一个妙语连珠、行动谨小慎微之人,前者可从第一次审判中解救达奈窥见一斑,后者也可从出逃巴黎的准备行动中看出。如此之人,得到他所向往的结局,甚至临终之时行了一次自己说过根本没做过的善(宽慰一名女子),又何憾也?不过现实一点来看,现实生活中碰到这样的人,第一反应肯定不会是做朋友,因为这种人的好完全不在表面,暖也几乎不外放……想到这点,更能看出狄更斯的“用心良苦”,创造出一个几乎只在三寸白纸上有魅力的角色。用他自己的告白结束对他的分析吧:It is a far, far better thing that I do, than I have ever done; it is a far, far better rest that I go to than I have ever known.

前文说过,狄更斯在这篇小说里的技法很成熟,成熟之二在思想。狄更斯在中国受欢迎,很大一部分也在于批判资本主义的罪恶。1859年,大革命的硝烟仍未散去,他便敢于写作在当时肯定较为敏感的话题。全书读罢,核心思想为一字:“善”。引申开来说,便是不要以怨报怨。何解?那便从马奈特医生看起,他是这本小说中的正面角色代表,目睹贵族兄弟的恶行后揭发,却被关押18年,幸得好友与女儿解救。照理,他便应当如德法日太太般仇贵吧,毕竟他身上的心灵创伤在被解救后依然会复发。不过,为了女儿的幸福,他将此仇深埋心底,并用一句誓言封住了女婿的嘴,若不是后来的动乱,恐怕医生会一直沉默吧。相比起来,本该令人同情的以德法日太太为代表的法国民众,在攻陷巴士底狱和审判达奈时的表现远不能让读者同情。这点不知是否为狄更斯有意为之,也许他想探讨的话题是“革命的对象限定和程度”,毕竟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靠的是改良而非暴力革命。此等纠缠,不予深究。

达奈被判死刑,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是被全巴黎人民判了死刑,非个人之力所能营救。这种兽行,想必是狄更斯极力想让当时的英国贵族和平民一起警惕的。当然,为了公平起见,狄更斯并非完全偏袒贵族,他除了用上述一起致死案作为全书一暗线之外,更是连花三章叙述达奈叔叔萎靡溃烂的生活。如此,在狄更斯看来,贵族也早已当了自己的掘墓人,只是法国人民挤压的仇恨一下爆发又令他恐惧,可说是略微有点矛盾了。不过这跟托尔斯泰的《复活》结尾相比,处理得要高明许多。

所以归根结底,《双城记》到底讲了什么故事呢?不是爱情,不是犯罪,也不是政治变革!都有,也不都全是。他讲的,在我看来,是因果报偿。最后一章有这么一句话,想必应该为很多人所忽略:“用相似的大锤把人性敲得走样,人性肯定会扭曲成相同的畸形;播下压迫和苦难诞生的种子,得到的也是相同的结果”。这不如“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那么震撼,也不如“一生所作所为,此刻最壮最美;生平所知所晓,成仁最善最义”那么感人,但这才是作者凝聚思想之所在。整本阅必,还是要谢谢狄更斯,给我这番与读陀思妥耶夫斯基时不一样的快乐酣畅的阅读体验,至少,善在这里还是不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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