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证人读后感600字(3)篇

不喜欢。每次最后都要画蛇添足多死人。
剧情也不很复杂。前面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三种可能,两口子合谋,医生迫使妻子同谋然后摆脱其去与仆人结盟,妻子迫使丈夫同谋再掩盖。至少小说描写的意图很明显。因为实在不愿相信仆人在主人死活与医生勾结,所以偏向另两种。尤其是写胸针时感觉这两种明显点。
可是事实是凶手单独作案。利用丈夫掩盖。这都没什么。本来到此为止就是不错的小说了。可是偏偏最后两章画蛇添足,出现严重逻辑错误。
父亲犯罪被揭发和母亲犯罪被揭发对孩子的影响一样的。如果作者说,侦探说判断凶手会顾虑母亲犯罪暴露影响子女而杀自己,那么为什么凶手就不考虑同样的原因杀父亲了呢?这不是双标吗。
再说,凶手杀人为获利,不获利她怎么能短时间内杀了仆人,杀人狂吗
还有侦探担心没实物证据而不能过早揭露凶手,凶手不会承认,反而让凶手为了无凭据的推理信杀了自己,这能自圆其说吗。不能,于是侦探扯上了前面的子女因素,还扯上了这样是为保护可能被杀的父亲女仆。这让我对此书评价骤降。
其实作者明明是为了搞反转。前面的刻意描写让凶手一副受害人被控制的样子,后面反转受害人与凶手,而且增加关键证人死去的悬念。为了这一目的,作者才会让侦探明知其有危险还故意的放任凶手杀其。找的借口恶心。
作者两个故事最后都这样。哪怕凶手杀其自己,只要是多余的不该杀的就没必要啊。侦探不尊重法律算侦探吗。她是不是马上被枪毙要由法院判决的。
侦探在这里面就是凶手。靠这个出名的侦探必然出不了大名。讨厌。为了故事效果,让侦探成为凶手,有什么意思啊,失去了侦探小说本身的意义。你这个就是黑吃黑嘛
按我国刑事法律,故意写信导致别人自杀的人就是杀人犯。故意杀人罪名成立,知道吗
生气
沉默的证人读后感600字 第(2)篇「 屋檐之下 各怀鬼胎」nNo1/2018.07.05/普普通通,平淡无味n我忍不住开始想,“高产”对于一个作者来说究竟是不是褒义词。一个作家一旦把作品的数量作为追求,总是难免在最后出现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悲剧。没错,我的意思就是说,<沉默的证人>这本书可谓平庸至极,它可怜兮兮的在阿加莎作品集里被其他佳作衬托得暗淡无光、乏善可陈。遗产争夺的谋杀动机在推理小说里已足够老套,作案的手法也没有独出心裁,就连锁定嫌疑人的方式都是那么随意而敷衍,综观全书,哪怕我绞尽脑汁也只能勉强想出行文流畅这一个优点,实在是令人遗憾。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人因为贪欲而痛下杀手,也有人因为拥有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说到这里,哪怕阿伦德尔小姐生前是一个富裕的掌权者,我依然很同情她。她的屋子里什么都有,除了亲情。论香甜,昂贵的糕点远不及家人的拥吻。论温暖,镶金的壁炉远不及亲属的叮嘱。你看,这世界上能用钱来计量的东西其实都不值钱。怎么会有人亲手把这一切美好扼杀,然后企图用那堆沾染着亲密之人鲜血的深红金子再一次买来幸福呢?n
沉默的证人读后感600字 第(3)篇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背后往往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剖析,作案手法永远不是那么的复杂诡异,复杂的只是对一群嫌疑人层层排除的过程自己对犯罪心理揭示的过程。她大部分的小说里罪犯都是出于利益的目的而策划的凶杀案,可见钱这个事物是多么的既美好又可怕,它是驱使人性阴暗面的一个工具,可是归因终究还是人自己去放大阴暗面而后犯下了罪行,毕竟钱是没有思想的。我预料了许多凶手,可是还是没料到竟是死去的我认为是被害人和始终扮演着可怜者角色的人。在看《尼罗河上的惨案》时,我选定了几个线索推断出了那一对男女是凶手,那时我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侦探逻辑有了进步,我到现在才发现,重要的不是我逻辑方面是否更缜密了,而是我是否读懂了人性,它的复杂真的不是一下子就能看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