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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上的惨案 读后感(3)篇

2019-03-01 15:12:20 读后感
尼罗河上的惨案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琳内特·里奇卫拥有一切——年轻、美貌、过人的头脑,而且还继承了巨额财产。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闪电般地与自己的地产经纪人,也就是好友奎杰琳的男友多伊尔结了婚。婚后幸福的二人决定去埃及度蜜月。决意复仇的杰奎琳、偷偷在琳内特财产上做了手脚的律师,以及其他许多似乎是外人的游客,与他们登上了同一条船。
尼罗河上的惨案 读后感 第(1)篇

看完这本书我更佩服阿加莎了!不仅有纯粹的推理故事还有悲剧的爱情故事,人性的刻画。同东野圭吾的一样,真正牛逼的悬疑小说不会只有悬疑推理那么浅。

更激动的是我竟然猜到了结局,但我当时根本猜不出作案的过程,波洛的推理真的一点漏洞都没有。这个犯罪其实已经策划得很完美了,如果不是有两个目击证人,恐怕连伟大的波洛先生也无能为力吧。而且,如果不是西蒙惊慌承认了犯罪,也没有证据可以指控他。船上的其他各色人等也很大程度上转移了读者的注意力,他们都有可能是杀人犯,直到读者已经脑袋混乱放弃推理的时候,波洛站出来,像考古人员一样,拿小刷子刷掉表面的石子泥土,揭示出真正重要的东西——指出凶手。但是我觉得如果西蒙当时把墨水瓶扔进河里会更好,毕竟打捞人员也不会对一个墨水瓶感兴趣,这样波洛破案就更难了。

如波洛所说,真相必定是最符合逻辑的那一个,找出作案动机,仔细揣摩每一句证词,注意每一个细节,最后,匹配最合逻辑的猜想。推理小说大概是最能让读者有参与感的小说类型了。

尼罗河上的惨案 读后感 第(2)篇

既有悬疑推理,又有人性解析,看起来过瘾。

《妙色王求法偈》中提到: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情深不寿,过于爱丧失自我,使人盲目。关于欲望,合理的欲望可以驱使我们鞭策自己,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而不合理的不恰当的欲望则不会带来好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关于度的定义,可以帮我们更好的理解爱的度和欲望的度。

度: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量的幅度,是事物质与量相统一的哲学范畴。区分事物质变和量变的标准,就是看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

尼罗河上的惨案 读后感 第(3)篇

怎么评价呢,感觉很难用三言两语去形容。前200页,看的散漫,拖沓了两周,后400页,情不自禁,只用了两天。情节的确是越来越引人入胜的,而且,情节推动的速度很快。

第一次读阿加莎的书,历史掺杂着人性,还有峰回路转又悲凉的结局。情节加人性加社会背景可能是众多悬疑小说的共同点,各有侧重,这本书的侧重或许还是在情节吧,但众生百态也让人看的过瘾。

嗯,其实读到最后,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矛头一直指向的,引领的,必不是真相,最终的峰回路转,只用主角的一句我们得全部推翻假设,重新推断便带过了。这样看来,写作技巧性是不是有些太过明显,读者的参与度和参与的激情也会减少很多。也正因如此,那些不着痕迹的大师之作才会一直被称颂吧。

仅个人见解,书值得一读,想听听不同哈姆雷特的看法[嘿哈][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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