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今天下雨了,秋雨。
对于这种成书已经一百多年的世界名著,我几乎是抱着尊敬和仰慕的心态来看的。然而抱着这种心态看书必然少了许多乐趣,因为人很难对一个他敬而远之的人或物产生多少好感或者共鸣。但是,我还是要推荐多看些这类书,原因有二。
第一,经典就是昨日的流行,而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东西绝对有其出色之处,看这种被人普遍认可了的书不容易浪费时间。比如这本《战争与和平》,尽管和我们有文化上差异,时间上的鸿沟,但是里面和战争爱情人性这些有关的东西到现在还是相通的,所以我在看的过程中在很多地方还是会被它触动。古老并不是陈腐的同义词,不信你去看看BBC在1995年拍的《傲慢与偏见》迷你剧,你绝对会被它美翻。
第二,看这类书能让我们体会到平时没有的感受。看书有点像健身,总看一类书有如一直练同一块肌肉,并不是什么好事。前几天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段对摄影的描写。『糖水片风景照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以取悦大多数人的眼球为目的。这意味着,它们通常色彩丰富,具有视觉冲击力,尽可能地调动人最初级的感官,让无论有无艺术修养,欣赏水平的人看了之后都赞一个——“美!”。这好比,喝了一杯很甜的奶茶,听了一曲全是和谐音程的流行歌曲,读了一首朗朗上口又押韵的顺口溜。关于“甜”的愉悦感受,从客观上来说多数人是不会否认的,如同大多数人第一次打开 500px,看到首页上推送的风景照,多是血脉喷张的。有了一定欣赏水平的人(包括创作者和欣赏者),这种愉悦的甜味就已经带着油腻和疲倦了。这时候大家自然会想品清茶、听赋格、读诗歌一样追求感官刺激之外的维度。』这段话放在书上同样适用。
最后,我记得以前看过一句话说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小说,现在我是赞同的。一个伟大的作家不会因为自己对作品中某个人物的喜欢而产生偏爱,从而忽视了整个故事的平衡性。本书同样如此,没有谁一直勇敢,也没有谁永远幸运,在命运面前,所有人都像被冲进河水里的蚂蚁一样随波逐流。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战争与和平n有人为了逃离虚伪做作的社交圈、有人为了实现自己为人类为社会而生来具有的责任义务、有人因了年轻的热血与冲动,男人们纷纷上了战场。战争成为历史之后,顿时被披上智慧和勇气的光芒,而托尔斯泰极力想传达的,是我们单一个体对事件发生、历史走向的无力,越是声名显赫的人物,越无法作出他自己的决策。到底是人们创造了历史,还是历史造就了勇士?n我还是那个讨厌看爱情故事的我,爱情究竟有什么魔力?托尔斯泰、罗曼罗兰等等等等,旷世恢弘的巨作中,爱情在我看来像是棉絮中的沙粒,晴空中的浓烟。均属败笔。可是没有这些爱情的描写,恐怕我会完全脱离当时的社会环境,搞不懂大家都是怎么想的。作品之所以流传千古,因为它的饱满丰富,爱情、性、欲望,是任何人都不能回避的生活常态,构思单一人物就已经很费神了,这部小说里面的几大家族,几十上百号人物,全活了,服不服。有时间再刷一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