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充满 满满父爱的一本书,这位这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卖血。
通过第一次卖血她娶了媳妇“油条西施”——许玉兰。许玉兰为他生下三个儿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但是许三观渐渐地接受一乐,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砸破了,他去卖了一次血;那个林大胖子(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也去卖了一次血,为她买了骨头肉、黄豆、绿豆、菊花茶等;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稀玉米粥,为了让一家人吃上好的他又去卖血了。
文化大革命后,为了应对毛泽东的号召,一乐、二乐下乡活动。期间一乐回家一次,在回去的路上时许三观卖了一次血,把钱给了一乐。劝说一乐买点好吃的,并把一半的钱给二乐,多给队长买点东西贿赂他,争取早日回城。没多久,二乐队长进城。为了款待好他,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
二乐在乡下生了重病,去了大城市上海治病,为了给一乐筹钱,他一路卖血去了上海。在林浦卖了一次;隔了三天,到了百里又去卖了一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再去卖血时,他就晕倒了,身体休克,医生输了七百毫升的血,再加上抢救许三观的钱,两次的血他认为白卖了,又来到黄店同“来顺、来喜”三人卖了一次血。
许三观在家庭困难或家里出现重大事故时通过卖血得钱。在徐玉兰看来,他是一个好丈夫。不管是在平常还是在文革她被批判期间,许三观都关心、爱着徐玉兰;在一乐、二乐、三乐看来他是个好父亲,充满浓浓父爱。“卖血”虽然来钱快,但是身体是吃不消的,对身体伤害很大。根龙和阿方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纵观许三观一生得出:钱不是万能的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在世上要与其他人处好关系;每个人都会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