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平台借贷借款合同范本【标准版】
最新平台借贷借款合同范本【标准版】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填写完整的个人或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顾问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法院,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金额、种类、用途与期限
第1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借款种类为________:A、流动资金贷款;B、项目贷款;C、按揭贷款;D、其他;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说明钱款用途。国家不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2、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贷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第2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风险告知: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二章 借款利率及调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贷(借)款的月利率为______%,在贷款期限内,非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该利率不做调整。
第4条 甲方逾期还款或挪用借款按一下方式处理:
(1)借款如发生逾期,乙方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的借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______%。
第三章 贷款的发放
第5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乙方有权拒绝放款:
(1)甲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和担保物权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3)没有发生可能对甲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不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所以经合同当事人签章即成立生效。合同生效时,贷款人已经产生了发放贷款义务,但是担保物权因未按《物权法》规定进行登记而未依法设立,如果此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势必会产生贷款无担保物权的法律风险。为此贵公司必须在借款主合同中约定“当抵/质押权经登记有效设立后,合同生效”或“当抵/质押权经登记有效设立后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6条 第5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甲方办妥借款手续后,乙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放款。
第7条 乙方将贷款放至下列账户;
户名为: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为放款账户。
第8条 贷款一旦付至甲方,既视为贷款已被甲方提取和使用。
第四章 贷款的偿还
第9条 甲方选择下述第_____方式偿还贷款。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小写)___元_/月___,共_____期。
第10条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时,结息日为___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一工作日。
第11条 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承诺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第12条 甲方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展期后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
第13条 甲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种还款方式清偿贷款:
(1)甲方以第7条约定的放款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银行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2)甲方直接在乙方的财务处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办理还款手续。
(3)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第14条 采用第14条第一种还款方式时:
(1)甲方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甲方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扔使用原账户。
(3)甲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挂失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第五章 甲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15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借款及所涉及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16条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乙方行使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5)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六章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17条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18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甲方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19条 甲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0条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22条 甲方应遵循乙方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和甲方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信息。
第22条 甲方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至少提前_叁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乙方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得采取下列行动:
(1)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或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等;
(3)甲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拟申请破产或可能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4)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甲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还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5)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司法强制措施;
(6)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7)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参与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第八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3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第24条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25条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章 提前还款
第26条 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__叁__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的方式、利息的计算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27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担保
第28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还,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第_____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押合同》);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9条 如有必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合同的执行向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且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一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30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贷款,且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1条约定使用贷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息;
(3)甲方在履行与乙方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____天以上(包含本数)等违约行为且经乙方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贷款情况的监督。
(5)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6)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事件。
第31条 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乙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甲方主张权利。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32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33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34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35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第36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风险告知: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十四章 通知与送达
第37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
第38条 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或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任何通知应视为在下述时间送达:
(1)如为信函,已挂号寄出或投邮日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时即为送达之时;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五章 其他
第39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40条 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或其他费用,由_____承担。
第41条 《借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约定的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42条 在担保存续期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甲方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情况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也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且乙方有转委托权。
第43条 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44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以上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订立网络借贷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居间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其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借贷双方如实报告。由于在网络环境下,借贷双方并非面对面,互不了解,完全出于对网络借贷平台在借贷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信息资源掌握等方面优势地位的信赖,而作出订立合同的选择。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和风险,借款人的信息资料及信用风险,均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居间活动。如果网络借贷平台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并造成损害的,那么网络借贷平台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则是一种违约责任。但是并非所有的损害赔偿责任都是基于合同违约,对于网络借贷平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基于违约还是基于侵权,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在校园网贷中,有些网络借贷平台明知放款人利用学生信息实施涉嫌犯罪行为,还提供各种技术支持和帮助的,不仅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借款人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的,还应当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