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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测量劳务合同样本【简洁版】

2020-08-31 13:50:25 劳务合同

  建筑测量劳务合同样本【简洁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测量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本合同是劳务合同,区别于劳动合同的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预计测绘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测量技术要求。

  第三条、收费标准、付费方式、联系方式

  3.1 收费标准

  本工程测量工作按实测面积计费。

  风险告知: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工资报酬上是有区别的。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此外,关于社会保险、福利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2 付费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为_____元/亩,暂定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测量完成并提交成果后即支付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结算审核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3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工作衔接采取各自指定联络员工作制度,甲方指定的联络员______负责有关委托乙方业务工作的资料提供、任务委托单、结算审核、付款等工作,乙方指定的联络员______负责甲方委托的业务工作,全过程的衔接、安排、测绘成果提交等工作。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测量成果资料的时间测量工作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应以优质、优价、优先的原则,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成果提供给甲方,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五条、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托任务时,提供任务联系单,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按时提供测绘所需的技术资料,协助乙方确定范围。

  5.2 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现场条件,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5.3 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测绘成果。

  风险告知:关于用人单位的义务问题,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也存在差别。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而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第六条、乙方义务

  6.1 乙方应按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测,对甲方的测绘项目予以优先办理,做好服务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快速优质完成测量工作,提交勘测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6.2 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6.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且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的,双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结算工程价款。

  7.2 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元)赔偿损失。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8.1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即_______元)支付赔偿费。

  8.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暂定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即______元)计算。

  8.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达不到既定的技术规范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8.4 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具成果验收报告书。

  第十条、本工程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具有本单位内部使用权和著作权。

  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附则

  13.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3.2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测量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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