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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生产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2020-08-07 12:46:45 设备租赁合同

  2020年最新生产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甲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风险告知:承租方在签订本设备租赁合同之前应核实该投影仪设备是否为出租人所有,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涉及共有人的处分权问题),出租方是否对该设备有实质处置权,否则该合同无效。

  甲方因经营需要,租赁乙方 ______区_______村_____的厂房用于生产。现甲方有意租赁使用厂房内的乙方现有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 ),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为了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租赁设备的租金为______元/月。租赁期限为两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租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经乙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自设备起租之日起,每六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合同签订 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第一期六个月租金。以后,每期末月底前,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间,甲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5%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设备。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技术、质量状况

  由于租赁设备系乙方旧设备,因此乙方只就设备现有技术状况及质量情况向甲方交付。甲方在租赁前,已经对租赁设备的技术条件、质量状况现场查勘,对相关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同意按设备的现状租赁。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方法:租赁设备保留在_______区____村____号厂房内原工位,随租赁厂房按现状移交给甲方,甲方现场签字接收。移交后,如甲方需要搬运、移动、重新安装、调试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期满,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乙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

  第六条 租赁设备交付:

  1、交付时,双方现场共同对转让设备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清点移交,并当场签收确认。租赁期间,转让设备损失、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由于租赁设备系旧设备,甲方也对设备现状实地充分了解,因此甲方同意:设备技术、质量状况以现状为准。如甲方认为租赁设备不满足使用要求的,由甲方自行维修处理,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 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者与第三人共用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维护、维修费用。

  2、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使用造成租赁设备损坏、损毁的,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租赁设备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损害的,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风险告知:关于赔偿金问题,遵循双方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由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若事件发生之后承租方拒绝赔付的,则调节进行,调节无法得到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模式进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提交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金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一般以金钱计,当事人约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者其他物充当租金的,也无不可,但不得以承租人的劳务代租金。约定以一方付出老吴为对物的使用收益的代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为租赁关系。

  租赁的数额得有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法律对租金数额有特别规定者,则当事人应当依法律的规定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租金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应为无效。承租人交付租金,应依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虽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但在因承租人自己的事由而致不能对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为使用收益时,承租人不能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仍应按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而部分灭失时,因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部分不能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可就灭失部分请求减少租金;若租赁物剩余部分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从而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交付租金,应当依数一次性交足,不能仅交租金的一部分,而拖欠一部分。承租人延迟交付租金的,自应负债务延迟履行的责任。《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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