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蔡元振序

《送蔡元振序》是北宋文学家曾巩所作的一篇赠序。作者在文章一面主张恢复古代的下属官吏聘请制,一面要求各级下属官吏勇于任事,尽职尽责,发挥主动精神。作者提倡在上下级关系上,既不要苟且求同,不负责任,也不要态度偏激,加剧矛盾,而要在忠于职守的前提下,掌握好适当的分寸。文章采用对比手法,两两对照,层层剖析,语调温和,说理透辟,具有补偏救弊的求实精神。
- 中文名 送蔡元振序
- 作者 曾巩
- 作品出处 《元丰类稿》
- 文学体裁 序
- 创作年代 北宋
作品原文
送蔡元振(1)序
古之州从事(2),皆自辟(3)士(4),士亦择所从,故宾主(5)相得(6)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从事,皆命于朝,非惟守(7)不得择士,士亦不得择所从,宾主岂尽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辄(8)去也。故守之治,从事无为可也;守之不治,从事举其政,亦势然也。议者不原其势,以为州之政当一出于守;从那举其政,则为立异,为侵官。噫!从事可否其州事,职也,不惟其同守之同(9)。则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可乎不可也?则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责,己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则举其政,其孰(10)为立异邪?其孰为侵官邪?议者未之思也。虽然,迹(11)其所以然,岂士之所喜然哉!故曰,亦势然也。
今四方之从事,惟其守之同者多矣。幸而材从事,视其致之缺,不过室于叹,途于议(12)而已,脱然(13)莫以为己事。反是焉,则激。激亦奚以为也?求能自任其责者少矣。为从事乃(14)尔(15),为公卿大夫士(16)于朝,不尔者其几邪!
临川(17)蔡君,从事于汀(18),始试其为政也。汀诚(19)为治州也,蔡君可拱(20)而坐也;诚未治也,人皆观君也。无激也,无同也,惟其义(21)而已矣。蔡君之任也。其异日官于朝,一于是而已矣,亦蔡君之任也。可不懋(22)欤?其行也,来求吾文,故序以送之。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 蔡元振:临川人,生平事迹不详。
- 州从事:官名,郡长官的僚属、副职。
- 辟:聘请。
- 士:读书人。
- 宾主:下级官员为宾,上级官员为主。
- 相得:互相投合,融洽。
- 守:太守一州的长官。宋时废太守名你知州,文中是借用。
- 辄(zhé):副词,立刻,马上。
- 同守之同:以太守之同为同,即附和太守的意见,赞同太守所同意的主张。
- 孰:疑问代词,怎么。
- 迹:推究,考察。
- 室于叹、途于议:即叹于室、议于途,这里有意颠倒动词与名词的位置,以突出叹和议的场所"室"与"途"。
- 脱然:轻慢超脱的样子。
- 乃:副词,竟然。
- 尔:代词,这样。
- 公卿大夫士:古时有三公、九卿、大夫、士等官职。文中泛指朝廷中的各级官员。
- 临川:今江西临川市。
- 汀(tīng):汀州,今福建长汀县。
- 诚:副词,表示假定、如果。
- 拱:两手合抱。
- 义:同"宜",适宜,适当。
- 懋(mào):勤奋。
白话译文
古代的州从事,都是由州太守自己聘请读书人担任,读书人也可以自己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所以上下级关系是很融洽的。如果从事觉得不顺心,离开他的上司也是可以的。现在的州从事,全部由朝廷任命,不仅太守不能选择读书人,读书人也不能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上下级之间怎么能相处融洽呢!如果从事觉得不顺心,也不能立即离开。因此太守把地方治事好了,从事就无事可干;如果太守治理得不好,从事只得把政事掌管起来,这也是形势所迫啊,不得不这样。议论的人不推究这种形势,认为一州的政事应当由太守一人作出决定;如果从事把政事掌管起来,那就是另立政治标准,侵犯长官的权限。唉!从事对本州的政事表示赞成或反对,这是他的职责,不应该只是附和太守所赞同的意见。那么,放弃自己的正确意见,而只求与太守的意见保持一致,这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呢?一州没有治理好,太守不承担自己的责任,而这个作从事的人自己也不主动把政事担当起来,这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呢?那么,从事主动把政事担当起来,这怎么是另立政治标准呢?这又怎么是侵犯长官权限呢?可见,议论的人并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啊,虽然如此,推究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难道是做从事的读书人喜欢多揽事吗!所以说,这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这样啊。
现在全国各地的从事,只知道对上司的意见随声附和的人实在太多了,幸而有才能的从事,看到当地政事上的漏洞,也不过在家里叹气,在路上发牢骚罢了,他那种轻慢超脱的样子,根本就没把政事当自己的事。如果与这种态度相反,就会激化与上司的矛盾。而激化矛盾,又有什么用呢?要想找一个主动承担责任的人实在太少。在地方上当从事是这样,在朝廷上当公卿士丈夫的人,不这样的又有几个呢!
临川蔡元振君,到汀州去作从事,开始尝试着进行政事活动。汀州如果被太守治理得好,蔡君就可以合抱两手闲坐无事了;如果治理得不好,人们就看蔡君你的了。你既不要激化与上司的矛盾,也不要一味随声附和,凡事只要做得适合分寸就好,这是蔡君你的责任啊。如果将来有一天到朝廷上做官,会都照这样办就行了,这也是蔡君你的责任啊。你怎么能不自勤自勉呢?蔡君临行前,来求我写一篇文章,所以写了这篇赠序送给他。
创作背景
《送蔡元振序》大约为嘉佑六年(1061年)至熙宁二年(1069年)作者在史馆任职期间作。当时好友蔡元振任"从事"之职于汀州,上任前,曾请作者为其留言赠别。作者于是写了这篇文章。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第一段评论古今之州从事任命制度的不同与其影响。作者采用对比手法,让读者在比较中认识两种任命制度的优劣,因此,先列举古今之不同。古代"州从事"的任命,是"自辟士";现在的"州从事","皆命于朝"。前者,太守与州从亭之间,可以"双向选择","如不得志,去之可也";后者,"守不得择士,士亦不得择所从",没有"双向选择"的权利,如果"不得其志,未可以辄去也"。前者,"宾主相得",互相配合、协助,双方的优势就更能发挥,"相得"而"益彰":后者,则"宾主岂尽相得哉?"作者以"宾主相得"与否,深刻地显示了两种任命制度的优劣。作者并不是一味对比下去,一旦借助对比,阐明实质,作者就把作为陪衬的一方去掉。作者终止了"古之从事"制度的论述,只专题谈"今之从事"制度的弊端。在议论这些弊端的影响时,作者不是仅列举现象而已,他还加上自己的判断和主张,几处写了"可乎?不可也"。如"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可乎?不可也","守不自任其责,已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这些地方,鲜明地表现了他的观点、立场、主张。一问一答,发人深省。
第二段批评"今之从事"、"公卿、士大夫"不能自任其责的现象。'从事不能自任其责,表现有二:一是"惟其守之同者",即一味附和州守的意见,言外之意是,没有自己的意见;二是,看出州政的不足,也只不过在屋里叹息番,在路上议论一番罢了,决不伸张正确意见。作者由此举一反三,做从事的是这样,公卿、夫夫在朝廷,不这样的又能有多少人呢?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了整个官场。
第三段,写对蔡元振上任的勉励。勉励蔡元振作官,以"义"为原则,政绩必盛大美好。
这篇赠序勉励蔡元振赴汀州任从事后应正确处理与州守的关系,不要过激,更不能苟同,应负起职责,当为则为。文章批驳了把州从享关心政事攻击为"立异""侵官"的观点,体现出作者对国事民政的强烈责任感。作者文笔犀利,善于揭示议论对象灵魂深处的龌龊。驳论有力,前后照应细密,语淡而有味。
名家点评
南宋·黄震《黄氏日抄》:《送蔡元振序》谓古之从事皆自辟而令命于朝,然惟其守之同者多矣。为从事乃尔,于朝廷不尔者其几耶?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此文反近李习之。
作者简介
曾巩(1019-1083年),字子固,建昌南丰(今江西南丰)人。少有文名,十八岁入京赴试,与王安石交游。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太学肄业,为欧阳修所赏识。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进士,长期担任地方官职,政绩卓著。擅长散文,是欧阳修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文章论证委曲周详,风格简练厚重,布局完整谨严,节奏舒缓闲雅,长于说理而短于抒情。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