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国家医保甲类品种(201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保护品种。
2020年2月,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2020年4月,国家药监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显示,以岭药业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批准可用于新冠病毒性肺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疗程为7至10天。
- 中文名 连花清瘟胶囊
- 药品类型 OTC甲类、基本药物、医保工伤用药
- 用途分类 内科用药
主要功效
适应症: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
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药品信息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连花清瘟胶囊
商品名称:连花清瘟胶囊
英文名称:
化学成分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淀粉。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其他信息
【储存】
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有效期】
30个月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药品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国家药品标准 YBZ03752004-2009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