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经营
车辆挂靠经营是指个人或者个人合伙(以下简称挂靠者)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挂靠单位)名下,并以其名义进行客货运输经营,由挂靠单位提供适于营运的法律条件,挂靠者向挂靠单位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自行联系业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方式。
- 中文名称 车辆挂靠经营
- 挂靠者 自行出资购置运输工具
- 被挂靠者 名义
- 特点 "挂靠者"的四证统一
分类方式
一、从车辆营运类型上
可分为客运车辆挂靠和货运车辆挂靠。其中客运车辆挂靠又分为长途客运、市内公交运输和出租汽车运营等。
二、从车辆来源上
分为由挂靠者自选购车和由挂靠单位指定购车两类。挂靠单位指定购车又有向挂靠单位购买和向挂靠单位指定的汽车经销商购买两种。
三、从购车款来源上
一般有挂靠者自筹资金购车、以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的方式购买,和以汽车消费贷款方式购车挂靠三种。
四、从挂靠关系的形成过程上
分为初始挂靠和继受挂靠两种。前者是指挂靠者与挂靠单位最初形成的挂靠,后者是指在挂靠关系形成后,挂靠者又将挂靠车辆和挂靠合同转让给他人所形成的新的挂靠关系。
五、从挂靠关系形成原因上
可分为政策性挂靠和非政策性挂靠。如因国家政策要求客运经营不允许个体经营,使得个体车主在客运经营时不得不选择挂靠,便为政策性挂靠。
六、从挂靠单位收取的费用上
实践中存在免费挂靠、收取一定管理费的挂靠和取得管理费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挂靠。如在长途客运和市内公交车辆挂靠中,挂靠单位因向挂靠者提供运营线路,一般会从营运收入中直接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或变相收取高额"管理费"
主要特征
一、存在名义车主和实际车主。名义车主为挂靠单位,实际车主为挂靠者。
二、是车辆由挂靠者出资购置。
三、是挂靠单位虽为名义车主,但不具备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四、是车辆运行权由挂靠者掌控,名义车主不参与车辆经营。
五、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挂靠合同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