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者不得归本家
2022-07-11 00:02:58 百科资料
贪污者不得归本家是包拯说的家训。
- 中文名称 贪污者不得归本家
- 仕宦注释 做官
- 赃滥注释 贪污
- 刊注释 刻
原文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注释
1、包孝肃公:包拯,北宋合肥人,谥号孝肃,当过开封府知府,以善于断案秉公执法而闻名,人们称他"包公""包青天"。
2、仕宦:做官
3、赃滥:贪污
4、放归:罢官后回归故里
5、殁(mò):死
6、大茔(yíng):祖坟
7、从:听从;顺从
8、押字:此指落款
9、仰:嘱告
10、刊:刻
11、诏:告诉、晓喻
12、于:在
13、以:用来
译文
包孝肃公(包拯)在家训中说:"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的人,都不许回归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家族祖坟之中。如不顺从我的心意,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落款时又写道:"嘱告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晓喻包家后代子孙。"原文又有十四个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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