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

知州,是中国古代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 中文名称 知州
- 设立朝代 宋朝
- 设立原因 为削弱节度使的权力
历史发展
宋朝
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藩镇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简称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别诏令不得过问所任州的州务,演化为武臣的迁转之阶,属于横行正使之一。同时,节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虚衔,成为武臣的最高等级,不再有实际权力。州也就由隶属藩镇变为隶属以转运使为长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为长官的府。
知州事是从宋朝才设立的官制,州的长官,而隋唐皆设刺史。
赵匡胤立宋初年,鉴于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其后,派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一州的长官;主要也是为了便于皇帝的直接控制。宋朝重文轻武,往往委派文官担任州最高长官。"知州事"不是一个正式的官名,州的实际管理者是通判。知是"知会、管理"的意思,后来发展成为牵制、监视州府长官的一种定制。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通判就是知州的副职,当时人视之为"监州",则更符合其身分。所以说当时的知州事品级都在二品以上,是皇帝的亲信和耳目。宋代的宦官广泛参政,所以在宋朝也有宦官担任知州事。朝廷常常临时差遣宦官兼领中、外事。如奉命到外地完成特殊使命,权知州事或军事,提举保甲,等等。可以看出宦官从政范围之广。
元朝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达鲁花赤,专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
明清
到了明清两朝,知州演变成了一种固定的官制。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种: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直接属省,散州隶属府。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和治安等。
明代知州从五品,月俸十石。属州的待遇与县同等,直隶州的待遇与府同等,但品秩不同。这是明官制和清官制的不同,无论是属州和直隶州都是从五品,不同的是俸禄。
清朝的官制沿袭明朝,但有所不同:
正五品,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知州;从五品,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
清也有直隶州、散州之别,前者直隶于省,可以辖县,后者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均称知州。知州一般是从五品文职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