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标准

淫秽标准是"淫秽色情信息标准"的简称,主要是对色情或低俗的标准。
- 中文名称 淫秽色情
- 定义标准 主要是针对不正当的性行为来说的
定义
对于低俗的定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度,往往有不同的标准,也就是说标准有差异。
在中国,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这些内容符合这三个方面,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它不完全是一个法律的范畴,但是,相关的限制,在有的法规当中有相应的表述,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规范,但又不完全是道德规范。
危害
淫秽色情信息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严重。
国际通用标准

中国为了整治互联网的淫秽信息泛滥现象,展开了一场整治互联网文化低俗之风运动,在中国的<互联网文化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互联网不得提供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做出了原则性的表述。在中国社会生活当中,有两个准则,一个是法律准则,一个是道德准则。中国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一开始,就公布了13个方面的内容标准: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 对性行为、性描写、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露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9)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各方观点
在对淫秽色情信息进行限制时,无论是司法还是立法都普遍运用了"淫秽"的标准。这个标准容易产生误导,导致道德执法的情形,侵犯了人们的道德自主权利和平等的权利。究其实质,这个标准代替了宪法的判断,是法官和立法者对立宪者权力的僭越。因此,对淫秽色情信息进行规范需要回归宪法判断本身,才能为建立科学的互联网绿化奠定合宪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