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二事

《洪承畴二事》,清刘献廷所著文言文作品,收录于《广阳杂记》中。
- 文学体裁 文言文
- 作品名称 洪承畴二事
- 创作年代 清
- 作者 刘献廷
- 作品出处 《广阳杂记》
原文
洪经略入都后,其太夫人犹在也。自闽迎入京。太夫人见经略大怒骂,以杖击之,数其不死之罪。曰:"汝迎我来,将使我为旗下老婢耶?我打汝死,为天下除害。"经略疾走得免。太夫人即买舟南归。

黄石斋先生被执,拘禁中,洪承畴往视之,先生闭目不视。洪既出,先生举笔疾书一联。曰:"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得报国反成仇。"盖成仇与承畴同音也。
注释
①洪承畴:明朝末年将领,后降清。
②数:数落
③旗下:指清朝。
④为:替,给
⑤走:跑
⑥以:用
⑦疾:快速
⑧走:逃跑
⑨执:拘留
⑩之:代词,代"黄石斋"
译文
洪承畴进入北京后,他的母亲还活在人间。他把他的母亲从福建迎接到北京后,他母亲一看到他就非常愤怒地责骂他,用自己的手杖打他,一一数落他没有为国捐躯的罪过,说:"你把我接来,将要让我成为清朝的老婢女吗?我把你打死,是替天下百姓除害。"洪承畴快速地跑掉了才没有打到他。他母亲就雇了船回南方老家去了。
黄石斋先生被清兵抓住了,然后关押着。洪承畴前去看他,黄先生闭着眼睛不看他。洪承畴出来后,黄先生拿起笔来迅速写下一副对联。上面写着:"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得报国反成仇。"原来"成仇"和"承畴"正好同音。
对联含义
上联嵌入史可法的名字,下联以谐音嵌入洪承畴的名字,意思是说,
史可法精忠报国(守扬州,以身殉之),历史会记下他的功劳从而流芳百世,虽然没有能够成就功业却始终是可以被后世效仿的。而洪承畴却没有能够以死报国,反而成为天下人的仇敌。对联运用了对比手法,鲜明地表达了作者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