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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2022-07-15 18:58:53 百科资料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 书名 民间借贷纠纷
  • ISBN 9787509334744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2-03-01

图书信息

  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34744

  出版时间:2012-03-01

  版 次:1

  页 数:196

  装 帧:平装

  开 本:16开

  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内容简介

  汇集全国各地法院最新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不论您是法官、律师,还是案件当事人,《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8:民间借贷纠纷》力争最大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

  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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