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喜

杨瑞喜,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人。杨瑞喜的家,在大峪子村的村东头,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其中大哥已亡故,二哥在大峪子村居住,生活清贫。杨瑞喜婚后,有两个孩子,靠在村里经营食杂店为生,直到2003年前后,他和妻子离婚。2012年8月17日,杨瑞喜带着三把尖刀,骑摩托车先后到达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大华山镇大峪子村,2个多小时内连杀6人。2013年4月1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通报,杨瑞喜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13年7月,杨瑞喜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6名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
- 中文名 杨瑞喜
- 性别 男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6年
人物介绍
杨瑞喜,身高一米六左右,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人。
杨瑞喜的家,在大华山镇大峪子村的村东头,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其中大哥已亡故,二哥在大峪子村居住,生活清贫。

杨瑞喜婚后,有两个孩子,靠在村里经营食杂店为生,直到2003年他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0个月,刑满释放后,与前妻离婚,离开了大峪子村,至案发前都未回去过。
此后,两个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杨瑞喜则离开了村子,在西直门附近蹬三轮车拉零活。2006年,他回到平谷,认识了薛女士,二人同居了约四年后分手。
据熟悉杨瑞喜的村民说,"杨瑞喜素质不行,心眼小,自他离婚后,两个孩子和他也不亲,家里的房子也被他卖了"。
杨瑞喜心里有一份"死亡黑名单",名单上有6人,都曾和他发生过矛盾。2012年8月17日,杨瑞喜带着三把尖刀,骑摩托车先后到达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大华山镇大峪子村,2个多小时内连杀6人,但这些被害人中,只有两人在"黑名单"上。 2013年4月1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通报,杨瑞喜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2013年4月22日上午,杨瑞喜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案件经过
案件起因
因恨杀人
检方指控,被告人杨瑞喜因日常琐事对薛某、尉某、刘某、杨某、张某、李某等人不满,并心生恨意,预谋将上述人员杀害以图报复。2012年8月17日早上7时许,杨瑞喜携带3把尖刀,驾驶摩托车在平谷区内伺机报复、杀人。
抓捕过程
2012年8月17日9时许,杨瑞喜来到平谷区北独乐河村薛某住处,欲将薛某杀害。因薛某不在,杨瑞喜将报复对象转向薛某19岁的女儿小薛,持尖刀刺击其胸腹、四肢等部位数刀。因恐事情败露,杨瑞喜又持尖刀刺击在场的小薛的同学19岁的刘敏(化名)胸部、四肢等部位数刀。

当日11时许,杨瑞喜赶到大峪子村,欲将刘某和张某杀害。当他行至该村一家五金建材商店北侧时,恰逢刘某途经此处,杨瑞喜持尖刀刺击刘某数刀。随后,杨瑞喜赶到张某所经营的振兴超市内,持尖刀刺击张某数刀,并对前来劝阻的张某的父亲、妻子胸腹部、背部、四肢部等部位刺击数刀。
上述6人均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外,检方还指控,杨瑞喜于2012年8月15日至17日间,分别赶往平谷区李某、尉某、杨某等人的住处,欲杀害上述人员,因故未能得逞。
2013年3月31日,大峪子村村民回忆,杨瑞喜杀人后,沿公路向西南走,到峪口镇被民警控制。北独乐河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也称,案发后警方部署警力在事发周边道路上堵截追查,其中一路民警追踪到峪口一带时,在公路上发现了骑摩托车的杨瑞喜,随后将其控制。
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瑞喜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
审理过程
凶犯称恨死者入骨法庭上,杨瑞喜直视被害方,眼神中没有丝毫愧意。"杨瑞喜,你害了我的儿,你缺德呀你!"老太太站起身来,声嘶力竭喊道。法官厉声要求杨瑞喜直视审判席,两边法警拽着杨瑞喜的身子。可杨瑞喜还是梗着脖子,盯着原告席。瞬间,这挑衅般的眼神点燃了淤积已久的愤怒和悲痛。坐在后排的一名男家属也起身大骂,原告席上哭声一片。法庭见状,让法警将杨瑞喜押出法庭,再次做原告方的工作。第二次被带上法庭,杨瑞喜略有些低头,自始至终直视审判席。

审理结果
法院查明,2012年8月17日7时许,杨瑞喜携带3把尖刀,驾驶摩托车在平谷区内伺机报复、杀人。当日9时许,杨瑞喜来到薛某的住处,欲将薛某杀害。因薛某不在,杨瑞喜遂将报复对象转向薛某19岁的女儿,将其杀死,并还将在场的薛某女儿同学杀害。两小时后,杨瑞喜驾驶摩托车来到平谷区大峪子村,将58岁的刘某杀害,然后又到同村大华山一超市内,将49岁的张某杀害,并将前来劝阻的张某84岁的父亲及张某26岁的妻子杀死。

作案当天11时30分许,杨瑞喜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控制。据了解,6名死者中,有两人在杨瑞喜的"死亡名单"中。此外,法院还查明,在案发前两日,杨瑞喜曾分别赶往"死亡名单"中涉及的其他人的住处行凶,因故未能得逞。
法院"拒绝"轻判法院审理后认为,杨瑞喜虽有人格障碍,但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不能据此对其从轻处罚。对于受害方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涉及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不予支持。民事赔偿中所提丧葬费诉请。
事后态度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评价杨瑞喜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6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杨瑞喜承认全部指控,他说话声音洪亮,回答问题语速很快。
"你杀了这么多人,现在有什么想法。"公诉人问。"咳,没有什么想法。我觉得不公平,我就找一个平衡,现在平衡了。"杨瑞喜说,自己强烈的想法出现在杀人前半个月。
"你对这几个人都恨吗?""那是,恨之入骨。我都想杀……他们把我欺负的没有活路了,我要下地狱,就要拽一帮人一块儿下地狱。"
法庭上,辩护人问杨瑞喜的大哥是否有精神病史,杨瑞喜说有。"不过他也没杀人呐。"说完,杨瑞喜冷笑了一声。
原因分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分析认为,杨瑞喜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或许与他从小的生活经历有关,长期生活不顺利,挫折多,致使他性格上产生偏执。
"性格偏执的人往往会抓住一些事情不放,久而久之,就会释放不了。"李玫瑾说,这种性格不是短时间内能调整过来的,除非身边有一个非常爱他的人,一直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