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硝唑注射液

替硝唑注射液(Tinidazole InjECTion),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类别属于抗厌氧菌及滴虫药。本品静脉滴注0.8g及1.6g后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为14~21mg/L及32mg/L。静脉每日给药1g,血药浓度可维持在8mg/L以上。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英文名称 Tinidazole Injection
- 是否处方药 处方、非处方
- 剂型 注射剂
- 药品类型 化学药品
- 规 200ml:替硝唑0.4g与氯化钠1.8g
基本信息
名称:替硝唑注射液

拼音名:Tixiaozuo Zhusheye
英文名:Tinidazole Injection
书页号:2000年版二部-809
本品为替硝唑的灭菌水溶液。含替硝唑(C8H13N3O4S)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本品中加有氯化钠调节等渗。
鉴别方法
(1) 取本品25ml(相当于替硝唑0.1g),置水浴上蒸干,残渣置试管中,小火加热熔融,即产生有刺激性的二氧化硫气体,能使硝酸亚汞试液湿润的滤纸变成黑色。

(2)取本品25ml(相当于替硝唑0.1g),置水浴上蒸干,残渣加硫酸溶液(3→100)5ml使溶解,加三硝基苯酚试液10ml,即产生黄色沉淀。
(3)取含量测定项下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附录Ⅳ A)测定,在317nm与229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63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4)本吕显钠盐(附录Ⅲ)与氯化物(附录Ⅲ)的鉴别反应。
检查方法
pH值 应为3.5~5.5(附录Ⅵ H)。有关物质 取本品适量,加水制成每1ml中含替硝唑80μ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适量,加水制成每1ml中含0.8μg的溶液,作为对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进行测定,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为满量程的10%;再取供试品溶液及对照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显示杂质峰,各杂质峰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1瓶,依法检查(附录Ⅸ C),应符合规定。热原 取本品,依法检查(附录Ⅺ D),剂量按家兔体重每1kg注射8ml,应符合规定。无菌 取本品适量(不少于10ml),用薄膜过滤法处理后,增加生孢梭菌菌液阳性管,依法检查(附录ⅪH),应符合规定。其他 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附录Ⅰ B)。
药理毒理
本品对原虫及厌氧菌有较高活性。对脆弱拟杆菌等拟杆菌属、梭杆菌属、梭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韦容球菌属及加得纳菌等具抗菌活性,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替硝唑为强。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被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而对本品耐药。本品抗阿米巴原虫的机制为抑制其氧化还原反应反应,使原虫的氮链发生断裂,从而杀死原虫。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1.厌氧菌感染:一次0.8g,一日1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总量1.6g,分1次或2次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偶见滴注部位轻度静脉炎。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注意事项
1.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浓度为2mg/ml时,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浓度大于2mg/ml时,滴注速度宜再降低1~2倍。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2.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3.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4.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6.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7.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8.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3日后方可授乳。
【儿童用药】12岁以下患者禁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可加快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并使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时,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