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2-07-10 07:24:45 百科资料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11年11月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 中文名称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 简称 山财法学院
- 创办时间 2011年11月
- 类别 公立
- 学校类型 文科
前身
1983年,山东经济学院建立了经济法教研室,并面向全校相继开设了《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公共课。1993年设立经济法专业.2000年筹建法学系,并于同年招收法学本科生。2005年法学系改制为法学院。截止2008年6月,学院在校本科生661人;教师46名,教授9人,副教授12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含在读)12人,学院设有法学理论、公法、民商法、国际法、法律公共课五个教研室,一个法学一级硕士点。
山东财经大学(筹)法学院于2011年11月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组织机构
(一)行政机构:办公室、资料室。
(二)学生管理机构: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团总支、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三)教研室设置:法学理论与宪法、行政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法与 诉 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政治学与行政学教研室。
(四)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法学实践教学中心、不动产法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与咨询中心、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财税金融法研究中心、经济刑法研究中心、比较法研究中心。
(五)实验室: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课程研究室、模拟法庭、模拟律师事务所、社会工作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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