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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卫生监督所

2022-07-07 23:36:55 百科资料

姑苏区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12月28日正式揭牌成立,其前身为原沧浪、原平江和原金阊区卫生监督所,经由三区"合并"、资源整合形成,是姑苏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下属的行政执法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简介

  姑苏区卫生监督所核定编制数96人,现实有人数84人(其中卫生监督员64人,助理卫生监督员20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78%,中级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47%。受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具体承担了辖区内卫生行政执法许可;食品、消毒产品 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 放射、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 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污染等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姑苏区卫生监督所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保障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新模式,创新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执法能力,为辖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科室

  姑苏区卫生监督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科教人事科

  稽查科

  许可受理科

  餐饮安全监督科

  食品安全监督科

  医疗与职业卫生监督科

  公共卫生监督科

  学校卫生监督科

  消杀传防监督科

职能

  1.组织实施全区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2.对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等法定报告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6.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

  7.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和菌(毒)种管理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8.对食品、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对餐饮业卫生和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供餐的食品卫生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对化妆品、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查处违法行为;

  11.对生活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2.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3.对用人单位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4.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医用辐射防护、以及核事故医学应急措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5.对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及其它特殊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6.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并进行事后监督管理;

  17.承担卫生执法监督现场取证等工作;

  18.负责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辖区内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负责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管理;

  19.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指定或移交的卫生执法监督事项。

  20.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负责对执法相对人的卫生指导与服务,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1.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核实、处理和上报;

  22.组织实施江苏省、苏州市,相关部门布置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23.负责辖区内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执法监督队伍的管理,并承担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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