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塌陷补偿费
2022-07-02 15:23:14 百科资料

地面塌陷补偿费 是根据20世纪90年代初,原能源部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成本核算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煤炭成本地面塌陷补偿费是指煤矿进行井下生产而引起民用地地面塌陷所支付的费用,如购地费,青苗补偿费和按合同规定一次50户(含50户)以下的民户拆迁补偿费用。
- 中文名称 地面塌陷补偿费
- 依据 《会计核算办法》、《成本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办法
在国有煤矿企业会计核算中普遍采用逐月按产量计提(山东为10元/吨),年终结清,多退少补的核算办法。
税务核算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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